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辉、实习生丁丽娥、通讯员石雁飞)昨日,省政协在武昌召开法治湖北建设调研专题座谈会,围绕“发挥协商民主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这一议题进行协商讨论。
省政协常委尚武、崔正军、周佳念,省政协委员欧阳康、谢文敏、叶泽林、林习珍、姚永宁、李刚、欧阳云清,省政协律师顾问组成员汪少鹏、王均国,省委政研室(省改革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发言,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建议,加大协商密度,探索建立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的工作机制等;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建议,把围绕依法治省开展民主监督纳入政协履职的重要内容等; 围绕全民守法的要求建议,发挥政协委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等。同时建议,发挥政党协商和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协商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等。
省政协主席杨松认真听取讨论发言,不时提问交流。他说,协商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方式。他认为,发挥协商民主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科学民主立法、执法司法监督、推动全民守法三大方面。同时,应积极推动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制定规章;应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全民遵法守法意识。
省政协秘书长刘安民主持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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