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甘勇 刘天纵 彭一苇
法治湖北建设征程上,树起又一座里程碑。
25日,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通过前,会议代表分成26个组,用两个半天的时间,讨论修改草案。思想碰撞中,热烈讨论中,法治精神入心入脑。
200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法治湖北建设纲要》;2013年,又出台《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党中央的新要求,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湖北再起航。
“要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部门把权力变为法律。”企业二组代表反映。
“‘法有授权而不为’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选择性执法,却没有倒查机制。”企业一组代表提出。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与三中全会《决定》是“姊妹篇”。市场化与法治化双轮驱动的改革结构,产生了法治改革红利,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去年湖北人均GDP迈过7000美元大关。进入中等收入阶段,转型难度越来越大,需要协调的利益关系多,需要处理的矛盾问题多。“要健全基层,特别是村一级的普法和调解组织,鼓励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荆门组代表说。
“建设法治湖北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在基层。”政法组代表说,基层留不住人,要想办法增强基层岗位的吸引力。
中央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中部地区唯一改革试点省份,我省试点方案已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准,4个市州、24家单位的先行先试工作已经启动。
“司法体制改革,应着重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荆门组代表认为。
“可建立陪审团制度,让媒体参与监督,通过公开透明,倒逼司法公正。”企业三组代表建议。
坚持依法治国,还要注重以德治国。法是他律,德是自律,自律和他律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只有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制手段并用才能相得益彰。“要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十堰组代表说,通过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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