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政务频道

湖北加强出生人口登记管理 弃儿超生儿可正常上户口

发布时间:2015-02-25 09:07:33来源:SRC-419

  楚天金报讯(记者胡彩丽 通讯员周文照)新生儿户口登记,不能有附加条件。日前,我省公安厅和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登记的法定权利。被遗弃的婴儿以及超生儿,也都应当给予正常登记户口。

  《规定》指出,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不得擅自为户口登记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长效节育等措施挂钩,政策外生育以及被遗弃的婴儿等,也都应当登记户口。如果基层单位有擅自设立新生儿落户限制条件、不依法办理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Copyright © 2001-2010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为 湖北日报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