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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管、服”看国土简政放权:行政审批瘦身 监管服务提质

发布时间:2015-08-14 17:25:44来源:SRC-389

图为:昨日,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内,市民可以通过自助设备查询审批进度。

图为:昨日,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内,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平台接收审批材料。

  湖北日报讯(撰文 记者 陈岩 实习生 魏冯 裴如意 通讯员 胡志喜 洪艳华 摄影 记者 倪娜)

  2014年以来有关国土简政放权的部分政策

  国家政策

  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省级政策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放土地整治项目三项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地质灾害防治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通知》

  政策摘要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摘自《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今年3月,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94项,其中涉及国土部的9项,包括整装勘查区设置审批、矿产地储备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核准等等。

  进一步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处长薛明介绍,经过3年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国土厅的行政审批事项由过去的39项精简为6项,使湖北成为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

  “省国土厅所有行政事项均通过政务大厅受理,没有一件在窗口‘过夜’。”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负责人黄红说,过去,“窗口”受理报件后,6个土地审批处室依次一个个审批,效率低;现在,6个处室同时审批,由“串联审批”到“并联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由省政府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12个工作日内,有的报件最快1天审完。

  “去年4月以前,一个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需由省国土厅来审批,部分项目立项当年难以完成审批。”省国土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张先传坦言,去年4月份,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下放土地整治项目三项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权、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变更审批权、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权下放到市(州),审批提速。目前,2015年投资62亿的298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已全部立项,相比下放前,速度要快几个月。

  “那现在你们处还有哪些审批项目?”张先传脱口而出:“大大减少了。正好空出手来,抓监管、抓服务。”

  此前审批方式使省级部门陷于审批事务,疏于调控和监管,而市州政府却无责少权,两者都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的问题。现在下放审批权,意味着让最了解具体情况的部门从事具体管理工作,将监管机构从利益纠葛中解放出来。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省国土厅征地处处长刘武说,以前办理人要拿着纸质报件,往一个个处室跑,一个个环节走。”现在通过“一张图”报件平台,省、市、县报批信息三级交换,让报件在网上运行。以“农用地转用审批”为例,审批时间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12个工作日,如是省级重大项目用地还将开“绿灯”,再提速。

  今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对地质灾害防治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下放、简化、调整5项地质灾害防治行政审批事项。过去,外省工程单位若想来鄂做地灾防治业务,须在有效期内备案。“现在,能取消的就取消,省内省外一视同仁。”省国土厅地灾处副处长张云钦说,将进一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打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家观点

  清权 减权 制权 晒权

  给行政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

  政策摘要

  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摘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彻底清理、调整,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列出权责清单,此权责清单将于9月底公布。“从今年5月前的89项,取消、下放、合并20多项,省国土资源厅的行政职权缩减率为30%以上。”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处长薛明表示,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透明便民高效和权责一致要求,进行清理调整、依法审核确认、优化运行流程,并将省国土资源厅的权力和责任以清单方式明确下来,并公之于众,其实质是给行政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如果说权力清单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解决‘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问题,那么,责任清单则是给权力套上‘金箍’,解决‘法定责任必须为’的问题。”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院长张安录认为,“两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权力与责任一一对应,以制度来强化对权力的刚性约束,让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就此形成一个完整链条。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叶学平表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实现有效政府治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推进廉洁政府建设。通过权力清单划定权力运行的边界,实际上是给行政权力“做减法”,为企业松绑减负,可以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落地追踪

  权力下放 审批提速

  荆门国土局从“传声筒”到“指挥者”

  “权力下放后,市州感觉,放下的不是权力而是责任。”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明清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4年4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下放土地整治项目三项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权、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变更审批权、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权下放到市州。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三项审批权下放后落地情况怎样?带来了哪些新变化?“新政策实施后,市州政府由过去上报土地整治材料的‘二传手’,变为对土地整治负总责。”胡明清说,按照“精简、提速”的要求,荆门市国土局积极开展项目管理立项审批验收调查研究,稳妥推进土地整治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进行政权力清理与承接工作,真正做到“承接到位,不遗不漏”。“想让下放权力不留缝隙,必须制定规范性文本”,荆门市国土局耕保科科长罗卫国介绍,自2014年土地整治项目三项审批权下放后,荆门市国土局下足功夫,先后出台《土地整治项目现状图测绘管理办法》、《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荆门市土地整治项目中介单位遴选办法》等8个规范性管理文件,对土地整治各个环节逐一进行规范;编制了荆门市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资料》、《工程财务资料》等四套规范性资料模板,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到位、实施到位。“权力下放带来的是审批提速。例如,2015年沙洋县高阳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规模达2万亩,资金投入5000万元,今年3月就立项了,4月开工建设。如果按照以往的操作流程,等省国土厅立项,可能要到今年下半年才能立项。”胡明清坦言,从以往经验看,权力下放之前,一个项目运作下来要花上约3年时间,这期间必须经省国土厅下计划、市(州)下分解计划、县级项目确定规模及选址、市(州)发布公告、中介机构规划设计、专家评审、省国土厅审查立项、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进场施工、规划设计变更、初步验收等复杂流程。

  而现在,这些复杂的流程精简了,一个项目完成,只需要2年左右,节省时间近一年。例如,“2014年京山县曹武镇、永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于2014年5月立项,该项目位于曹武镇界牌村、永兴镇三里村和苏佘畈村,规模1.3万亩,投资3250万元,当前项目进度完成60%,预计明年2月可完成验收。

  今年1月至7月20日,荆门市共有28个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完成立项,占地41.3万亩;28个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验收面积44.9万亩。立项与验收速度平均比过去提高近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