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郑青)“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1月13日下午,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10名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规定,从2016年1月起,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本届常委会任命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决定任命的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在通过任命并颁发任命书后,公开进行了宪法宣誓。
据悉,此次宣誓仪式,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宣誓活动。通过宪法宣誓,必将有效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必将进一步强化宪法在干部群众心中的神圣感和庄严感,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必将有力地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进程。
(作者:陈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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