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还发布了2015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的大要案。此前,在2015年上半年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发布了周亨华案、程群林案、李寿垓案、陈家堂案、马秋平案、王绍志案、龙福清案、肖作文案、邹太新案等案件,本次新闻发布会则发布了杨步国案等6起案件。至此,湖北省所发布的2015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的大要案已有15件。
此次发布的6起案件为:
杨步国案
杨步国,男,汉族,湖北枣阳人,1951年9月出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入伍),196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 年11月任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总经理,2012年1月任省政协十届常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经查,杨步国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 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由下属部门为其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旅游安 排;在下属单位兼职取酬。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杨步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步国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取消其全部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建华案
张建华,男,汉族,湖北钟祥人,1963年12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 月任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经查,张建华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 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在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由下属部门为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 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财经纪律,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张建华身为党员领 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 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传根案
陈传根,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63年3月出生,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9月任 随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经查,陈传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调动工作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 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获得政策优惠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以借为名占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车辆;接 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陈传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 纪律、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传根开除党 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连生案
陈连生,男,汉族,湖北英山人,1962年9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5月任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省版权局副局长。经查,陈连生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 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公款;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接受可能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陈连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 律和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连生开除党籍 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余建堂案
余建堂,男,汉族,湖北麻城人,1964年11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1 月任黄梅县委书记。经查,余建堂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的行为涉嫌犯罪。余建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 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建堂开除党籍、开 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杨荣辉案
杨荣辉,男,汉族,湖北洪湖人,1958年1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5月任 省地税局副巡视员。经查,杨荣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活动中 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挥霍浪费,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 费用。杨荣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因杨荣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和挪用公款供 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涉嫌犯罪,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 编辑:高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