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湖北的实施情况如何?4月7日,记者从2016年湖北省环境执法暨应急工作会议了解到,部分市州未查办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交了“白卷”。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介绍,2015年全省监察企业4.45万家次,责令停止建设416家,责令停产727家。罚款企业1778家,罚款金额9492万元。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3件,查封扣押案件149件,行政拘留案件80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件。
此外,全省共清理环境违规项目2530件,对1225个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查处,向省纪委监察厅移交案件15起。
虽然环境执法取得一定成绩,蒋茂芳也指出,全省仍有襄阳、黄冈、咸宁、随州、天门、潜江、仙桃、神农架林区等8个市州没有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襄阳、十堰、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天门、潜江、神农架等10个市州未查办一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零办案到底是因为工作基础好,还是推进执法不严?”蒋茂芳指出,环境执法工作要提振士气,这种情况2016年必须得到改变。
(作者:罗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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