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两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作者 楚天尚漫 绘
荆楚网消息(记者 裴斌)湖北一村党支部书记陶某某与村财经主任黄某某利用管理扶贫资金的便利,私吞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在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后,两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月20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每周一案”第53期。本期讲述,某镇一村党支部书记陶某某与村财经主任、村支委委员黄某某,于2011年底至2014年4月期间,在协助县住建局落实该村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工作中,两人利用代领和管理本村村民补助资金的便利,共同侵吞补助资金3.38万元,两人各分得1.69万元,均用于个人开支。
纪检监察部门认为,本案中,危房改造资金是国家为改善基层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所专门设立的,对于被纳入危房改造工程的家庭来说相当于“救命钱”,陶某某和黄某某两人利用自己管理扶贫资金的便利,直接侵吞相关款项,应从重处理。
经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陶某某、黄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纪委方面表示,“蝇贪”不除,必成后患。尤其在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冲刺期,对于见利就上、与民争利的基层党员干部,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惩不怠,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作者: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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