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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污染手软纪委“开刀问斩” 湖北省纪委通报9起突出环境问题问责案例

发布时间:2016-11-24 16:02:25来源:J--人民网

原标题:谁对污染手软纪委“开刀问斩” 湖北省纪委通报9起突出环境问题问责案例

人民网武汉11月24日电 (记者田豆豆)因斧头湖水域环境污染问题,厅局级干部李胜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今天上午,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了9起突出环境问题问责案例,并表示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依规加大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追责、问责和处理力度,要真“开刀问斩”、真“咬人见血”,让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纪律规定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近期,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环保厅省对一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典型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已经查实的9个环境问题中,共问责57人。被问责人员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21人;对10个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责令限期整改、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行政问责。

被问责人员中,级别最高的干部就是李胜强。斧头湖是湖北第三大湖泊。长期以来,受水产养殖户围网养殖、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等多重污染因素影响,斧头湖水质不断恶化,由二类退化为三类。目前斧头湖共有围栏109处138802亩,占湖面总面积的73.4%。湖北省环委会下达在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养殖围网拆除等整改通知后,斧头湖管理局仍未按要求完成拆围任务。李胜强作为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在该局分管领导和渔政处负责人多次提议推进斧头湖拆围工作时竟表态“暂缓”,致使围网围栏养殖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成为斧头湖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因此,对省水产局未履行斧头湖拆围职责,李胜强负有直接责任,李胜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被免去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因坚持原则不够,对分管工作督办不到位,省水产局副局长张汉中被诫勉谈话;因未有效落实拆围工作主体责任,斧头湖管理局原局长夏新宇虽然已退休,但还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任局长杨振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污水厂建起来却成“摆设”,这种事在各地时有发生。荆州市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同样如此。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污水处理厂一直闲置,没有正常运营。这回,不作为也“摊上事儿”了。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时任松滋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振彬被工作约谈,松滋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双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松滋市住建局副局长兼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沈继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经济开发区住建分局副局长邓远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咸宁市咸安区的大企业,多年来,其污染问题遭周边群众反复投诉,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今年1月6日,因巨宁森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导致鱼类死亡引发群体上访。咸安区环保局却以罚代管,对该公司私设暗管偷排问题一直未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直到8月26日省环保厅督办后,8月31日,咸宁市公安局指定温泉公安分局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站长梅长岚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行政拘留15天。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咸安区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区委常委施继武被诫勉谈话;因对区内企业监管不到位,区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杜新国被诫勉谈话;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处罚不到位,执法不严,咸安区环保局被通报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祝敏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不力,区水产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葛文斌,区水产局党总支成员、渔政站站长施烈峰,渔政站党支部书记熊祥华分别被诫勉谈话。

湖北省纪委表示,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令五申、多次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仍然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要坚决进行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和教育冲击,倒逼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