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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了新规范 对孵化基地不满可投诉

发布时间:2016-12-18 07:41:51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会君)创业的氛围越来越浓,哪些孵化基地更“靠谱”?近日省人社厅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鼓励更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争当“示范”。

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相应的“硬指标”:要配备不少于5人的专职服务工作人员,运营时间2年以上;孵化区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县(市)、高校不少于30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孵化对象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少于50家等。

我省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期满重新认定。对于管理服务工作不规范,1年内被孵化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未整改的,将撤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收回牌匾,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