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张家翔)29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前期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情况再排查,确保恢复重建救助对象无遗漏,因灾倒房重建户春节前搬入新居。
通知要求,对尚未搬入新居的重建户,要协助安排好临时生活;对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户,要及时纳入冬春救助范围;对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应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
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务必在明年1月15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恢复重建资金发放到户。省民政厅将派出督导组全方位督查,凡当地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政策、标准、方案、时间未落实、资金未到位,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对象台账不厘清、资金不到位,督查组决不撤回。
今夏我省遭遇特大洪涝灾害,据民政部门统计,全省冬春期间需要救助的人口达518.76万人。省民政厅已下拨省级御寒棉衣(被)15万件(床),并将下拨冬春救助资金4.23亿元,且要求全部资金春节前发放到户到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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