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水面围网养殖场景 叶俊东 摄
拆围上岸告别“游渔”
湖北省上世纪90年代开始加强洪湖湿地保护力度,成立的洪湖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从2004年开始,洪湖就启动拆除养殖围网,但前两次大规模行动,均未能实现彻底拆围。
沈玉柱说,“游渔部落”收入都靠围网养殖,全部拆除围网的前提是妥善安置渔民上岸。然而,多数渔民岸上没有一寸地可种粮、能盖房。
“此前两次拆围,分别因为地方政府无法拿出足够土地安置渔民,以及引进企业开发旅游安置渔民搁浅,而未能彻底拆除。”洪湖湿地管理局局长朱俊华说,直到湖北省政府前期批准5000万元地方债专款用于拆围,将以船为家渔民全部纳入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对象,才使洪湖水面剩余的15万多亩围网在2017年春节前全部拆除。上千户“游渔部落”渔民也将在今年内上岸安置。
丁浩住家船前的20亩承包养殖围网已全部拆除,只剩下散落的断桩与网片。他说,2016年入冬后,捕捞完养殖的鱼蟹,政府就以每亩550元补偿标准,组织渔民自行拆除围网和竹竿,“今后洪湖将恢复人放天养,限量捕捞。”
洪湖市承担1127户“游鱼部落”安置任务。洪湖市住建局局长颜学龙说,渔民上岸需要解决生活住房、子女入学、养老保险、就业安置四大问题。上千名渔民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后,可从货币化购房、自己建房和政府统建安置三种方式中自由选择。
根据洪湖市出台的安置政策,在城区自购商品房,每户补贴7万元,按房屋面积给予购房配套设施费补贴;有自留地选择自建房的,每户补助3万元;选择政府统建安置点,每人25平方米以内免费。
距离洪湖市区约3公里的和泽园小区,是为上岸渔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记者走进小区一期工程看到,四栋六层楼房主体已完工。小区紧邻与洪湖连通的排水河和水产品交易市场,方便持证捕鱼居民开船下湖,捕捞水产品直接进场交易。项目负责人章宜玲介绍,小区规划安置500户渔民,一期144套住房已全部被预定。
选择在和泽园小区购房的螺山镇洪湖捕捞队渔民徐保勇算了笔账:他看中的108平方米房屋总价28万元,自己一共可获得16万元左右购房补贴,加上渔船估价补偿7万多元,以及拆围1万多元补助,“自己只需要付两三万元就行。”
渔民上岸“既想又怕”
不少渔民对上岸生活既充满向往,又夹杂诸多忧虑与不安。56岁的徐保勇说,在湖里讨生活环境恶劣,夏天船板晒得烫手,酷暑难熬;冬天湖面寒风刺骨,躲在被窝里都冷,“有条件上岸生活,谁愿意在湖里常年呆着?”
湖中养鱼的高风险,也是渔民盼望上岸的重要因素。2008年,丁浩用35万元存款承包500亩水域围网养鱼,先后遇上洪水、干旱等灾害和市场低谷,加贷款一共亏去150万元。他说,在洪湖养殖成本高、投入大,加上连年受灾,十户渔民九户“负翁”。
“我们的下一代肯定都不会再在湖里生活。子女已进城上学,租房请老人照料,每月开支得两千多元,半个月见一次。”丁浩说,只要城里能找到一份每月两千元的稳定工作,他愿意一边工作还债,一边照料孩子。
“我们想上岸,也怕上岸。”洪湖螺山镇长江捕捞村村民周德金说,怕上岸主要是担心今后生计来源。渔民只会开船、养鱼,全部家当就是船和渔具,上岸后这些技术和工具都用不上,种田也没有一分地,想起今后靠什么本领谋生就头疼。
洪湖市滨湖街道文泉村61岁的渔民李金库,初中毕业,在村里属于“文化人”。他介绍,多数渔民一辈子都生活在湖里,文化程度低,甚至不识字。文泉村450多户渔民中,“60后”几乎全是文盲,全村只有一两个大学生,“这种文化程度,进城也很难找到一份稳定工作。”
当地渔民介绍,村里曾有一户渔民由于养鱼年年亏损,老婆上岸进城在一家企业务工。企业要求职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一字不识的她,只能问别人哪栏是她名字,再摁个手印代替签字。原来生活在洞庭湖里的渔民,上岸后没有谋生本领,不少都跑到洪湖投亲靠友,重操湖上打鱼摸虾的生活。
“利用现有资源,打造‘游渔部落’品牌的民俗体验与生态观光旅游,能就地解决一大批渔民就业。”洪湖湿地管理局调研员曾晓东说,但受制于管理机制障碍,旅游发展理念难以协调一致,致使洪湖旅游业一直未成气候。
当地一位干部说,洪湖湿地保护、渔业开发和旅游航运归湿地管理局管,但临湖项目的土地开发、污水处理、交通配套属于地方政府。此前一些有意投资旅游的企业考察后,觉得洪湖管理体系太分割,不好协调而放弃。
记者在洪湖周边看到,除依托“洪湖赤卫队”与瞿家湾古镇建设的蓝田风景区外,多数旅游项目都停留在餐饮农家乐、游船观光等散乱状态,就业吸纳能力不高。相较于同样紧邻武汉的罗田、红安、赤壁等县市,红色旅游与自然风光旅游资源丰富的洪湖市,旅游接待人数与综合收入都明显偏低。
管理体制障碍,也给洪湖自然生态保护带来不少“后遗症”。洪湖湿地管理局2002年曾在螺山镇建设一个湿地候鸟保护示范区,由于土地属于村集体,只能流转承包。2012年保护区成效明显,成为4万只雁鸭类候鸟栖息地,而承包合同也到期,村集体直接转包给一家企业搞养殖,前期数百万元资金与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全部白费。
“如果类似管理体系不理顺,任由湖区周边盲目、无序发展旅游产业,将给正在逐步恢复的洪湖自然生态带来灾难性后果。”曾晓东说。
如何“住得下、能发展”
2013年以来,国家针对约7.3万户、26.9万名以船为家的渔民,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但各地进展不平衡,目前湖北省仍有数千户渔民待上岸。
洪湖当地渔民与基层干部认为,住房、就业、养老等问题直接影响渔民上岸能否“住得下、能发展”。针对这部分特殊群体,需要在安置过渡、就业培训、产业培育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洪湖市一些干部表示,渔民上岸后的两至三年内,正处于摸索适应过程,新学本领还不熟,原有技能用不上。国家在扶持解决住房问题外,最好能在养老保险缴费、安置生活补助等方面给予地方财政支持,确保渔民上岸也能住得下。
李金库等渔民表示,针对渔民提供就业培训,既需要传授劳动技能,也需要基础文化“补课”,才能帮助渔民跟上现代求职市场需求。除组织本地企业“送岗进湖”外,还应增加政府公益性岗位数量,拓宽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不足群体的就业渠道。
朱俊华建议,洪湖生态需要加强保护,上岸渔民需要发展增收,应探索滨湖管委会模式,实现保护区既管湖、又管滨湖岸上区域,改变当前管理职能割裂局面,划定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同时搭建社会资本投资生态民俗旅游渠道,实现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作者: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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