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余桃晶)3月27日,湖北省第四届环境保护政府奖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本届环保政府奖的评选表彰周期由一年一届改为两年一届,先进个人所获奖励或将大幅提升,与往年有所不同。
据介绍,针对前三届评选中,重复申报逐年增多不利于优中选优的趋势,自2016年开始,湖北将评选表彰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两年一次,给地方政府及省直部门、大中型企业更为充裕的时间挖掘、培育和宣传环保先进典型。
今年省环保政府奖表彰将在奖金总额不突破的情况下,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金额进行调整,重点突出奖励个人,获奖个人奖励金额或将大幅增加,进一步提高和调动个人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各地申报前,地方政府需进行合规性审核,合规性审核包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实地核查和公示等内容,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上报的申报材料和合规性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审查。此举旨在调动和增强各地对推荐申报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评选工作的审核把关作用。
在实地考察环节,候选对象的实地考察主要委托市州交叉组织实施,通过此举加强地方政府间对该项工作的经验交流,增强工作责任感,共同推进环保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对考察对象存在着事迹典型性拿不准等情形不能给出明确考察意见和结论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复核考察。
据了解,目前共有11个集体、12名个人脱颖而出,成为本届环保政府奖获奖候选对象。
(作者: 编辑:王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