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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对郧西县纪委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工作不力予以严肃问责

发布时间:2017-08-10 09:26:51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实习生周东山、李舒悦)昨日,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为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切实加强自我监督,尤其是对纪委自身发生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近期,省纪委针对郧西县纪委处理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工作不力问题,对7名纪检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省纪委通报指出,2015年5月,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郧西县开展巡视工作后,巡视组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陆续收到反映该县三官洞林区篙坪河村村干部套取惠农资金等一系列问题信访举报件。该县纪委将部分巡视交办件和信访件转至三官洞林区纪委办理,并由县纪委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三室跟踪督办。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三官洞林区纪委没有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县纪委相关室也未履行好跟踪督办、审核把关职责,造成信访反映的大部分问题线索长期没有被查处,直至2016年12月28日被央视曝光。针对郧西县及三官洞林区纪委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的问题,省纪委责成十堰市纪委立案,并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时任三官洞林区纪委书记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现任安家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郧西县纪委案管室主任李某某、信访室主任张某、纪检监察三室主任张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某某,县纪委常委漆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时任郧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强调,涉农专项资金发放是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措施,是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基层腐败高发领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纪委,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依纪依规,严肃调查处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