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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巡视组进驻31个贫困县(市、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

发布时间:2017-09-10 21:00:21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9日至9月4日,省委11个巡视组分别进驻红安县等31个贫困县(市、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并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会。省委各巡视组组长作动员讲话,省委巡视办和相关市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就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工作提出要求,被巡视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动员会强调,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深入学习领会政治巡视内涵,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和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和扶贫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把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专项巡视工作取得实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动员会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巡察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湖北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及其相关成员,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相关成员,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不务实,以及对扶贫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挤占掠夺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分别处理。

    湖北省委巡视组进驻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