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田畴惠民生 逐梦五载铸辉煌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纪实
湖北日报讯 “十二五”进入收官之时,回望过去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将土地整治作为保发展、保红线、促转变、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和基础平台,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着力打造“湖北粮仓”,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圆满完成了《湖北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今天,本报推出专版报道,用独特视角,记录五年来土地整治给荆楚大地带来的新变化、新影响和新成就,敬请关注。
“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投资350亿元用于实施140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2300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这一数字约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8.8%,提高了耕地质量,缓解耕地净减少势头,有效保障粮食安全。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土地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经纳入国家的重要战略。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我国“十二五”要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我省“十二五”已建成2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十三五”还要建成1400万亩高标准农田。
没有一定数量为基础的耕地红线是不稳固的,没有质量保证的耕地红线也是靠不住的。只有数量、质量都提档升级了,才能有一个综合粮食产出能力,“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五年来,荆楚大地涌动着土地整治的热潮,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从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治重大工程到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从打响“耕地红线”保卫战到美好乡村建设,重整田畴成为荆楚大地上的生动实践,芳华五载谱写耕地量增质优的华章。
田成方 林成行 渠相通 路相连
从靠天吃饭到标准种田
平整连片的稻田一望无际,四通八达的道路纵横交错,星罗棋布的涵闸、泵站点缀着密布的水网……11月13日,站在洪湖市峰口镇“兴地灭螺”土地整治项目现场,“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林成行、旱能灌,涝能排”的“大农庄”风光尽收眼底。
远处,75岁的恒继村村民董学高正扛着锄头从田埂上走来。以前,老董一家的11亩地需要全家五六口人耕种,如今,老董和年过古稀的老伴儿两人就能料理。“过去田块小、高低不平,种田只能靠耕牛。但养一头牛一年要花1000多元,农忙还得雇人放牛,一来二去,怎么也要2000元钱。地又不好,种地亏本哦。”董学高感叹道,“不过,现在好了,小田变成了大田,机器耕种、插秧、收割。今年我一亩田打稻谷2200斤,11亩田打了2万多斤稻谷,纯收入有1.7万元。”
老董说的小田变大田,得益于2013年完成的洪湖市峰口镇“兴地灭螺”土地整治工程,该工程建设规模3.3万亩,由省财政投资4767万元,将易遭旱受涝的“瘦田”,改造成沟渠路配套、具有防灾抗灾能力的“吨粮田”,使得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不再“望天收”。
连片“宽地”取代了零散“窄地”,微耕机取代了耕牛,昔日易受洪涝灾害的“水袋子”变成了旱涝保收的“米坛子”。村支书欧阳德勤说,不少村民都跟老董一样,卖了耕牛,过上了机械化的现代农耕生活。
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局局长陈新华介绍,5年来,湖北省围绕“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目标,依托农村土地整治,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共整治土地2300万亩。已建成的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排涝标准达到 20 年一遇,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实施整治的项目区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生产能力提高10%—20%,生产成本降低5%—15% 。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行迁村腾地和中心村建设。新建农民小区住宅统一规划、整齐美观,水、电、路等设施配套齐全,农民生活条件大为改观。
田种满 粮种足 绿了山 富了民
从农民增收到城乡和谐
整齐的沟渠纵深延长,一眼望不到头;矗立的泵站,犹如哨兵站立在空旷的田野中;粗大的涵洞,可以容纳一个人钻过去;300多口新近清淤的堰塘,点缀在平整的稻田上,宛若一颗颗明珠……
12月1日,在钟祥市东桥镇的国家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现场,当地村民对工程质量赞不绝口。东桥镇联盟村支部副书记朱德保指着面前一条农渠说:“去年,这条主干渠一修好就发挥了大作用,我们村里的农田不愁灌溉了,附近其他村的1.5万亩农田也都大旱无忧。”
过去,这里可是有名的“旱包子”,2013年夏季,这一带持续第4年干旱,严重威胁着夏粮生产。而孙庙电灌站因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设备老化,年久失修,主渠损毁严重,东桥镇联盟、墩岭、沈集等7个村1.5万亩农田一片焦渴。
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治重大工程在东桥镇境内实施,给东桥镇7个村的村民带来了希望。通过硬化孙庙电灌站主渠1868米,硬化莲花堰支渠478米,硬化平安水库支渠480米,整修孙庙电灌站,这里1.5万亩农田的灌溉难题彻底解决了,并有效缓解了东桥镇区约8000居民生活用水。
实施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治重大工程,受益的不仅是东桥镇,也为钟祥这个农业大市带来了巨大的土地“红利”,将近百万亩农田不再“喊渴”。
该项重大工程建设总规模508.8万亩,批复预算总投资76.78亿元,工程建设期限为5年(2010年至2014年),工程建设涉及湖北省汉江沿线的26个县(市、区),共安排项目169个。工程完成后,可新增耕地20余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亿斤。
旱能浇,涝能排,地里长出了“金蛋蛋”,农民腰包岁岁鼓。实施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治重大工程,进一步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加快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不过,这只是冰山一角。穿行于荆楚大地的一个个土地整治项目区,时刻能感受到“真金白银”的投入,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在当阳市王店镇双莲村,通过邀请农业龙头企业——宜昌汇龙农业开发公司开展土地整治,海拔200米的山坡上,2000多亩荆棘林被开垦出来,石榴、柠檬、杨梅、枇杷苗等已成片定植,昔日的荒山变成了花果山。
在嘉鱼县,曾经的小块田地被开辟为条田沃野。“土地整治万顷田,稻香菜绿瓜果甜。”在潘家湾镇四邑村精细蔬菜产业基地,村民以此表达喜悦之情。设施农业已逐步取代传统耕作方式唱起了主角,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正方兴未艾。
在沙洋农场,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上,各种农业机械轰鸣耕作,展示着现代农业的独特魅力。
如今,在我省大部分农村,顺畅的灌溉渠道,笔直的机耕道路,成排的防护林带,干净整洁的农家院落已成为现实。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我省“十二五”期间2300万亩高标准农田整治工程的实施,不仅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而且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显现出不小的威力。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我省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已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更是显著提升,整治前农民人均年纯收入5832.3元,整治后10849.06元,提高86.02%。
“湖广熟,天下足”。 湖北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除为本省6000多万人提供口粮外,每年还净外调粮食70亿斤左右,土地整治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贡献。
不仅如此,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还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和城乡和谐发展。我省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而经济发展较快,用地需求较大。工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交通、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用地逐年增加,外加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等,使用地矛盾十分突出。通过土地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积。弥补了我省建设用地指标的不足,连续15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效保障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用地需要。
重民意 优效益 多举措 勇创新
从惠民工程到精品工程
土地整治不但增加了耕地的数量更提高了耕地的质量,还可以实现耕地的集中连片种植,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重要基础保障。毫无疑问,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
我省是农业大省,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用地矛盾十分尖锐。为了既保经济增长、又保耕地红线,我省早在1997年就开始利用国家和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十一五”期间,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和省级共投入资金200.8亿元,整治土地1112万亩,新增耕地102万亩,增加粮食产能10亿斤,涉及全省80%的乡镇,惠及农民千万人。
2011年以来,我省土地整治工作步入快车道。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将土地整治管理上升到政府规章层面,有效增强土地整治制度、措施的约束力和强制力。针对土地整治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个关键环节管理制度,发布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等8个地方行业标准,为项目管理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和监管依据。
按照“突出重点、培植亮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省国土资源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战略部署,在大别山革命老区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试验区、仙洪试验区、脱贫奔小康试点县、竹房城镇带、鄂州城乡一体化试验区、血防“兴地灭螺”、丹江口库区等区域,安排实施了一系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惠及69个县(市、区)。
规模化实施土地整治,为现代农业腾飞铺就了“跑道”。“十二五”期间,一艘500亿斤级的“农业航母”已从荆楚大地扬帆起航。
2010年,湖北粮食总产量为463亿斤,今年达到540.66亿斤,5年来,我省粮食产能提高77.66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粮食“十二连增”,土地整治功不可没。
“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我省创新土地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聚合国土、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对田、水、路、林、村进行整体综合整治,充分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和放大效应,收到了1+1>2的效果。
创新招投标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土地整治项目“明标明投、摇号中标、全程监控、公平公开”办法,有效遏制和打击土地整治招投标领域挂靠资质、假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土地整治提出的新要求,促进土地整治更好服务农业,贴近农村和农民,我省积极探索项目实施模式改革,在全省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工作试点,邀请一批产业化经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整治,以实现土地整治效益最大化。全省已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自建项目试点25个,建设规模35万亩,预算投资7亿元。
随着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土地整治格局、管理模式、项目规模、布局思路、产生的影响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土地整治工作从行业部门行为跃升为政府行为,其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已超出了整治本身的意义,作为统筹优化城乡空间格局、维护生态环境、优化城乡产业空间、提升土地治理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激发乡村内生活力的重要平台,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等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在楚山汉水呈现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也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给湖北土地整治带来重大机遇和挑战。未来五年,湖北土地整治要突出绿色生态,着力打造都市生态整治圈,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突出确保粮食绝对安全,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整治区,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确保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要突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打造现代农业整治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突出提高土地整治效益共享水平,精准实施扶贫、脱贫专项土地整治工程,确保脱贫攻坚战略实施;要突出创新引领,不断深化土地整治技术支撑和科研创新,推动“十三五”我省土地整治事业蓬勃发展。
撰文:倪石 左艳红 胡志喜 谢晓鸣
图片: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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