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印发的《湖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司法〔2014〕6号)精神,按照4月1日发布的《湖北省司法厅关于选任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的要求,我厅经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考核,现确定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员110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凡对拟任人员有异议的,可书面或电话向湖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87238533
联 系 人:王权
湖北省司法厅
2015年6月30日
(作者: 编辑: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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