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田茂清)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履职尽责能力,结合“十八”大学创活动要求,4月1,湖北省利川市国土资源在全系统推行党员干部廉政日志制度。
廉政日志是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常记廉洁,常保廉洁,逐步在全系统形成"天天记廉,时时思廉、常常践廉,一心保廉"的廉政氛围。同时是专门记录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工作心得、廉政教育等内容的记事本,并以日记的形式所展现的工作记录。廉政日志的对象是除局班子成员、基层所(开发区国土分局)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外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局班子成员、基层所和二级单位负责人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再重复记录廉政日志)。日志实行一日一记,日志内容应包括时间,当天的出勤情况、工作情况以及日常业务学习和廉政知识学习情况。重点记录好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该局要求,一是各单位要把廉政日志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廉政日志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对照日志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当天的廉政勤政情况和学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三是要把"日志"制度纳入个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基层所(开发区国土分局)、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政日志每月交由单位负责人审阅,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日志交由分管领导审阅,并签字背书。四是局监察室要对"日志"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核对,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一律进行通报。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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