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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公布17起农村“三资”违规案例 社区书记违规发津贴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14-10-18 06:25:23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李晓菁、实习生杜婧偲)昨日,省纪委公开曝光我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17个,涉及问题的50名基层党员干部分别受到严肃查处。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最近,省纪委监察厅督促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财政、农业、审计、物价等部门,在全省开展了损害农民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检查,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28个,并责成相关地方进行了调查处理。昨日通报的17个问题,涉及村干部违规开支招待费、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项目建设支出白条入账等。

  省纪委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17起典型案例通报

  湖北日报讯 郧县城关镇菜园社区违规发放社区干部津补贴6.93万元、私存私放100万元集体资金的问题。县纪委责成城关镇纪委给予该社区居委会代理主任肖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马昌勇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镇财政所驻社区代理记账会计龚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财政所所长兰昌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财政所原所长尤正义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县纪委对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先进,现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李家成、镇纪委副书记肖安志和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洪波诫勉谈话。

  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29.41万元、新增村级借贷且2013年支付利息4.2万元的问题。县纪委责成兴国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总支书记艾义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邓日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镇财经所党支部副书记、代理会计董恩松行政警告处分。

  石首市大垸镇黄金楼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0.3万元的问题。市纪委责成大垸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汪大金党内警告处分,对镇财政所所长王文中、专管员裴祖舜诫勉谈话。

  浠水县巴河镇苦竹港村项目建设支出19.09万元白条入账的问题。县纪委责成巴河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金元党内警告处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对该村报账员张立亚批评教育;对镇财政所代理会计万意诫勉谈话;责令监管失职的镇财政所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甘雄林作出书面检讨。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下集村未经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签字违规将村集体157.84亩鱼塘对外发包的问题。区纪委责令汪集街道纪工委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阮新彪诫勉谈话。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区大排山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违规将10亩集体土地出租给某公司的问题。区纪委责成工业园区纪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田强胜诫勉谈话,并将该村违规行为在全园区通报批评。

  此外,省纪委还通报了:武穴市武穴办事处郭应龙居委会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18.5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9.02万元违规入账的问题;洪湖市新堤街道办事处南河村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6.2万元的问题;襄阳市襄州区古驿镇外沟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7.27万元,全年账务未作处理,大量为白条支出的问题;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违规支出招待费2.79万元、部分开支白条入账、低产林改造开支5万元违规入账的问题;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林场村违规支出进餐费、烟酒费9.55万元,不按规定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红安县华家河镇矿山村2013年违规开支招待费1.65万元的问题;蕲春县漕河镇八斗地村2013年支出招待费3.85万元的问题;公安县斗湖堤镇高建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2万元的问题;蕲春县漕河镇芝麻山居委会2013年支出跑项目费用0.97万元无开支明细的问题;钟祥市磷矿镇杨湾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0.7万元的问题;石首市高陵镇高陵岗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0.47万元的问题。 (记者 杨宏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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