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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30 23:22:21来源:湖北省教育厅进入电子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 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现将今年全省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突出开展宪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法律信仰,努力提高全省依法治教水平,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二)大力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内容:一条依法治国基本经验; 一个依法治国总目标;五个依法治国原则;六大依法治国任务。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法治中国建设的发展方向。

  (三)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特别是教师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

  1、配合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乡村”集中展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通知要求参加。

  2、组织参加全省学法用法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要求组织,要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

  3、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师生讲一堂法制课。

  4、举办法制征文及演讲比赛活动,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5、举办法学家“法律进校园”报告会。各高校要结合宣传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邀请法学专家面向师生举办专场报告会。

  6、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开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要组织教师和学生深入社区、大型公共场所和乡村,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校“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高校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

  (二)围绕中心,紧扣主题。各地、各高校要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宣传,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认真筹划安排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

  (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地、各高校要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各高校要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校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总结今年法制宣传工作情况,总结报告以电子版形式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 蔡传德

  联系电话: (027)87328196

  电子邮箱: ccd1002(at)163.com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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