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人质案现场的汽油瓶
自制火药手枪
嫌疑人手持的刀具
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孙方生)6月13日下午,潜江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浩口三小人质劫持事件的嫌犯作案凶器及案件细节。
6月10日上午,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事件。犯罪嫌疑人张泽清携带自制炸药、尖刀和汽油,潜入校园后直接进入二楼正在上课的六(3)班教室(门牌为六4班),劫持人质。面对危险,学校40岁的女老师秦开美主动提出放掉52名学生,留下自己当人质;随后赶来的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林华又说服嫌犯用自己交换女老师当人质。僵持一个多小时后,就在犯罪嫌疑人向王林华身上泼汽油,手指按向打火机之际,警方果断开枪将其击毙。
13日下午,潜江市法院介绍了张泽清两次入狱情况、犯罪细节和相关物证照片。1985年12月,张泽清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0年5月刑满释放。2009年,因非法制造枪支和故意伤害罪再度入狱,2012年12月,张泽清刑满出狱。出狱后,其不满判决发起上诉被驳回。
潜江市公安部门则公布了6.10劫案现场查获的部分物证照片,包括案发现场环境照片,案犯被击毙后现场散落的7瓶汽油,30公分左右长度的刀具,疑似爆炸装置和自制手枪。
(作者: 编辑: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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