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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的湖北行动
发布时间:2014-11-03 06:26:44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楚天金报讯 新一届党中央集体发出“依法治国”的时代强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此前的 2012年 6月,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上,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提出包含“法治湖北”在内的“五个湖北”建设:“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现富民强省目标而努力奋斗。”

  两年多来,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强保障的法治湖北建设,在6000万湖北人的努力探索中扎实前行,奏响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湖北最强音。

  立法:不断增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主动性,力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率先晒出省级权力清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等战略引领性法规,实现了地方立法的重大突破。

  今年10月11日,继2013年在全国地方人大中首次邀请社会公众票选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再次诚邀社会公众投票选择2015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此外,湖北是水资源大省,《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创了地方立法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先河。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后,权力如何依法有效运行及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成为法治湖北建设另一重要课题。

  2013年,该省最终确认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4313项,减少3708项,审减行政权力运行环节10740个;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湖北省省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全国率先晒出省级行政权力清单。

  普法: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提高全民知法守法用法水平

  2012年底,黄石市司法局开通了全国首个认证的法律援助机构微信公众平台,平台命名为“黄石法律援助”,群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六五”普法以来,湖北持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实现各类法律知识“全方位”普及,探索确立了领导干部普法制度化、公务员普法常态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系统化、青少年学生普法多样化、农民普法经常化的“五化”普法思路。

  2012年,武汉市开全国先河试点社区律师工作,把律师从高档写字楼“搬”到社区,市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在家门口便可寻求各种法律服务。如今,武汉1325个社区全部配齐社区律师,开展便民法律服务。

  司法: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湖北探索建设性执法方式,有序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成为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中部地区唯一试点省份

  湖北省委政法委自2013年起大力推动改进执法工作,提出建设性执法理念,最大限度服务企业发展,下决心把湖北市场打造成最开放、最干净、最公平的市场。第三方调查显示,湖北涉企执法满意度达91%。

  湖北省公安机关推行刑事案件流程管理,健全“归口审核,网上流转”机制,落实刑事案件强制措施使用、报捕、移诉、撤案等环节归口法制部门审核工作要求,在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

  湖北省检察机关试点推行“小院内部整合”,设置直接对检察长负责的主办检察官岗位;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着力破解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等痼疾。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审判组织改革,明确审委会、合议庭、主审法官职责,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

  今年6月,中央决定将湖北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中部地区唯一试点省份。

  (据《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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