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两会特稿】
立法先行护航深改
——201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回眸
2014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史册里,无疑是浓墨重彩的一年。
这一年,全国人大庆祝了自己的六十华诞,人们重温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一个甲子的风雨历程和辉煌成就,也看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这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集结号,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站在了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开始了又一轮的远行。
这一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引领改革,通过提高立法质量、加大监督力度,为改革保驾护航。
立法引领改革 助推稳步前行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2014年是各项改革高歌猛进的一年。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看来,2014年的各项改革都是在法治框架内推进的。
“回顾现代化历史,不少国家在崛起过程中,都通过立法来凝聚共识,全力以赴推进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梁鹰说。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延续2013年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做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授权,使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等重大改革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各项试点工作可以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体现了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的要求。
为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推动和引领重大司法改革稳步前行,2014年6月和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认为,作出立法决定支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其意义超出了保护知识产权本身,更大价值在于充当了司法改革先行者和“试验田”的角色,有利于推动和引领我国司法改革“蹄疾而步稳”地走向远方。
(作者: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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