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实习生李昶)7月5日,记者从湖北省防办了解到,省防办向宜昌、荆州、咸宁、武汉、鄂州、黄冈、黄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堤防巡堤查险工作。
入梅以来的第四轮强降雨,已造成湖北多条干、支流超警戒水位,甚至超保证水位和历史最高水位,江河堤防发生了脱坡和管涌等险情。受三峡水库下泄和洞庭湖来水影响,监利至武汉江段水位已超警戒水位。根据预报,未来两天,湖北降雨将西移至江汉平原,洞庭湖来水有增无减,预计7月6日至8日,湖北长江大部分江段将陆续进入超警戒水位。
为切实做好长江堤防防汛工作,防洪安全,省防办就巡堤查巡堤查险有关要求紧急通知: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要迅速进岗到位,明确领导专门负责巡堤查险工作,驻守一线,靠前指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措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确保防洪安全。
二、要按规定进行巡堤查险。要明确巡查线路、部位、范围、内容和时间,对堤顶、堤坡、平台、堤脚和堤防工程背水侧一定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及临水侧堤防附近水域进行反复巡查。重点排查水井、水沟、水坑、水田、鱼池、渊塘、闸站以及地质钻孔封堵处,重点检查管涌、裂缝、跌窝、洞穴、脱坡、闸险等险情;城区还要检查临堤的在建工程、地下室等覆盖层薄弱地带;要仔细检查堤外肩以下到水面的所有部位,重点防范脱坡、滑矬、崩岸等易发险情。要加大巡查密度。要切实增加巡堤查险人数,加大巡查范围,加大巡查频次,实现全天候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果断决策,科学处置,抢险及时。
三、要强化防洪保障工作。要按照防洪预案备足防汛物资,保障巡查和抢险的需要。巡堤查险所必须的工具、灯具、雨具,各地要迅速摸查清楚,不到位的必须立即要求配齐,确保巡堤查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落实抢险应急队伍,确保人员足、到位快。
四、要突出防汛查检督办,严明防汛纪律。要组织专班,对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落实防汛责任、上堤巡查和防守人员等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各级防汛值班情况和险情处置情况的检查,对玩忽职守、巡查不力、抢险不力的,一经发现,将报送相关纪律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作者: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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