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强降雨,洪涝灾害给全省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度过难关,弘扬中华民族“同舟共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根据我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二级响应规定并报请省政府批准,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由省民政厅统一接受社会各界捐款。现将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捐赠账户:
收款人:湖北省减灾备灾中心
账号:421 864 546 018 000 445 56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
二、开通捐赠热线:
联系人: 周敦全50657137 (8:00——17:30)50657001(17:30——8:00)
三、指定现场捐赠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省减灾备灾中心一楼大厅)
四、捐赠款物实行专款专用。全程接受监察、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
目前提倡现金捐赠为主,相关物资捐赠,我厅将定期发布灾区需求,并通过各种形式组织与灾区对接,若有个性捐赠意愿的,我厅将及时与灾区联系对接。
湖北省民政厅
2016年7月5日
(作者: 编辑:高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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