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上榜人物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黎昌福
发布时间:2017-01-09 09:33:18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执着20年的义务维权路

  ——记中消协“消费维权年度人物”黎昌福

  他,不是工商干部。他,只是一位经营小杂货店的普通农民。可是,他却有着一股执着的义务维权情结,并且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是20年,成为农村消费维权一面鲜艳的旗帜。他就是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董场村消费维权志愿者黎昌福。

  现年54岁的黎昌福,起先是一位办事公道,很有正义感的村组干部。自1988年起开始和妻子在村里经营一家小杂货店。看到乡亲们经常买到假货,加上自身维权意识淡薄,大多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老黎对此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就自愿帮助他们把商品拿到卖家去调换,受到乡亲们的爱戴。老黎的维权热情也越发高涨,从1995年起,在工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老黎干脆把自家的门店改成了维权站,把自家的面包车作为维权车,把自己的电话用作维权专线,正式开始了他的义务维权之路。

  农民的守望者

  2010年10月12日,本村的12户农民拿着一把黄豆苗来到黎昌福家里,向他诉说遭遇。原来,他们在荆州市小北门的一个种子经营部买了一批山东产的“中黄37”豆种,累计1148公斤,种植了150多亩。眼看就到了成熟季节,可他们的黄豆仍然只长豆苗不结荚,而邻家的黄豆却是硕果累累,这样下去,将会造成15万元的经济损失。他们为此多次找到经销商解决,后来经销商干脆置之不理。

  黎昌福热情地接待了村民,并逐户登记他们的购种发票,到田间核实种植面积。看着荆州市种子管理局组织专家认定种子没有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书,老黎心里一直琢磨:种子虽是合格的,既然不结荚,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猛然,老黎心里灵机一动:何不到网上查查?于是老黎在网上查询了这批种子的相关资料,发现该品种标明的种植区域为北京、天津、山东等地区,并未显示可以在湖北地区种植。原来是“水土不服”!

  有了依据,老黎兴奋地开上自家的车,选派了4名农户代表跟他一起,几经周折终于找到经销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还拿出了法律依据,经销商不得不承认赔偿。9月底,12户农民高兴地拿到了17220元的赔偿金。

  学子的护身符

  2008年4月20日,黎昌福正在家里做生意。一位70多岁的老大娘急匆匆地来找他要求借40元钱。问她借钱干什么,她却支支吾吾,老黎心里直犯嘀咕。此时,一位村民跑过来说,村头有一伙人开着两辆车正在向村民兜售一本《数学速算法》的书,每本卖100元。原来老大娘借钱是急要去买这本书。

  老黎一路小跑来到卖书现场,亮出了荆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给他颁发的聘书,检查了书贩的营业执照,已经几年没有验照。进而,老黎又翻看了一下书的内容,发现里面有多处印刷错误。再看书的封底,标价处用不干胶贴上了。刮开一看,这本书的定价才7元钱。老黎断定这本书有问题,于是要求他们到工商所讲明情况。这时,书贩悄悄地向老黎口袋里塞进2000元现金,被拒绝后,又想强行开车逃走。情急之下,老黎冒着生命危险,只身挡在一辆车的车头前,一面号召村民把车围堵住,一面赶紧给工商所打电话。很快,工商所的同志就赶到现场。经检查,这批书属盗版,当场责令书贩退还了128位村民的购书款12800元,并将其带到工商所进一步调查处理,及时化解了一起因购书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打传”的急先锋

  2009年3月24日,黎昌福到沙市区某银行办完事出来。发现一位王大爷站在他的车前正在等他。原来,这个人看到老黎的车前贴有一张“12315”的牌子,便要向他举报一个传销窝点。通过了解,老黎得知,大约有70多名河南人,最大的40多岁,最小的才17岁,每天晚上聚集在附近一处民房内讲课直至深夜,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于是老黎拿起手机分别拨打12315和110,向工商和公安部门报告情况。两个部门的同志到达后,老黎又与他们一起商量方案,约定次日上午10时,趁传销分子睡觉之际进行突袭。第二天,老黎便早早地来到了集合地点,与工商和公安部门一道成功地将该传销窝点取缔。事后,老黎又进行了回访,确定没有死灰复燃,才放心离去。

  普法的热心人

  20年来,黎昌福每年都要买一些消费维权的书籍和报纸分送给当地村民以及荆州城区的经营者和市民,获赠者达7000多人次。仅购买《食品安全纠纷实用法律手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索赔全程操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点问答》等书籍就耗资5000余元。

  每年的3月15日,无论刮风下雨,老黎都要在自家门前设立咨询台,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向乡亲们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2009年,他还出资3600余元请来了一套戏班子,演出他自己创作的维权节目,让乡亲们更直观地了解维权知识,颇受欢迎。

  “新消法”的践行者

  2014年3月21日,黎昌福接到邻村鲁垱村村民何先生投诉,称其2月份在沙市区江汉北路一品牌手机专卖店花1800元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仅仅用了一个月,手机屏幕上就频频出现“连接充电器”的字样,并且手机出现黑屏,所有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后,何先生拿着手机及购物发票到专卖店反映问题,该店营业员却说,经理出差去了,他们无法解决。之后,何先生前后跑了两次,但专卖店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无奈之下,何某找黎昌福投诉。接到投诉后,老黎与何先生一起来到了该店,了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经过与专卖店协商,经理仅同意返厂维修。但是何先生对专卖店的售后态度与手机的质量问题失去了信心,坚决要求退货。黎昌福告诉专卖店经理,新《消法》规定,对于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的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专卖店考虑到举证手续繁琐、费用不菲,而消费者态度坚决,最终同意全额退还1800元。

  20年来,黎昌福累计接待和受理消费者咨询1180人次,处理投诉3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余万元。来向他求助的人群早已超出了他所在的村组,遍布荆州城及周边地区。他本人也多次被荆州市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成为一种“黎昌福现象”。

  近年来,黎昌福已被荆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聘任为常务理事,当选为荆州区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十佳基层消费维权志愿者”、“湖北省诚信经营个体工商户”、“荆州市十大维权人物”、“2009年度荆州好人”、他所在的维权站点也被评为荆州市“十佳维权站点”。荣登2013年中国消费维权年度人物榜。

  相信老黎的义务维权路会越走越宽广!

(作者:  编辑:周喆宇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