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天内共2名中国船长因被指非法捕捞珊瑚在日获刑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3月23日当天,先后有2名中国渔船船长因被指在日本领海内非法捕捞珊瑚,而被日本方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高额罚金。
据日本共同社3月23日报道,日本鹿儿岛地方法院23日判处在鹿儿岛县南萨摩市附近的日本领海内违法捕捞珊瑚,被控违反《外国人渔业规制法》的中国籍船长何长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检方求刑1年6个月,罚金400万日元。
法官山田直之就判决理由指出“被告购买船只并招募了7名船员,实施有计划犯罪,对一旦受损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的珊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在日本没有犯罪前科,再犯可能性较小,法院决定给予缓刑。判决书称,2014年11月17日,被告使用捕捞珊瑚的渔具在南萨摩市附近的日本领海进行了违法捕捞。
与此同时,对于中国船长许益忠因涉嫌在小笠原群岛中的父岛附近日本领海捕捞珊瑚而被控违反《外国人渔业规制法》一案,日本横滨地方法院23日判处其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5年并处罚款4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0.5万元)。
共同社称,2014年9月以来,小笠原群岛附近海域涌现以偷捕红珊瑚为目的的中国渔船,而中国船长就此问题被判刑尚属首次。审判长成川洋司就判决理由指出:“(被告)想偷捕的珊瑚是十分稀少的珍贵水产资源。日本的相关人士一直以来都在防止滥捕。(被告的)罪行使这样的努力付之东流,应当给予严厉谴责。”
判决中指出,被告从犯罪前一天起就受到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的数次警告,而他趁巡逻船离开之机又钻空进入领海,行为恶劣。
另一方面,针对偷捕珊瑚船队给旅游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及给岛民带来的不安,判决中表示“在(被告)与船队的合谋及组织关系问题上,证据还不够充分。责任不能由被告一人全部承担”。判决还称,2014年10月5日,被告在离父岛约14公里的日本领海进行捕捞,渔具带有打碎珊瑚的石块。
(作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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