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开罗宣言》等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包括:永远不容许日本再发动战争;不准日本拥有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日本必须归还被其掠夺的别国领土;对与日有争议岛屿的处理;对其战争罪犯的惩戒。
■战后日本右翼势力一直企图否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果,特别是否定《开罗宣言》等有关国际条法对其的惩戒条款,妄图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其行为包括:否定侵略罪行;修改和平宪法;增加军费,扩军备战等。
■与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的特点,显然单靠中国一国力量会有所不足,应当加快推进和形成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国际统一战线。
■日本右翼势力的一系列危险举动不仅是对《开罗宣言》的公然违背,更是企图否定二战胜利成果、挑战战后国际秩序、谋求成为军事政治大国进而主导东亚政治的表现,将给亚太地区和全球国际局势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
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显现胜利曙光:2月,德国军队在斯大林格勒战役中惨败,东线战场局势开始逆转;9月,意大利政府无条件投降;在太平洋战场,中途岛海战后盟军扭转战局,开始对日发动反攻。为了更好地协调对日作战、惩罚日本侵略罪行,11月22日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签署并于12月1日共同发表《开罗宣言》。宣言确认了日本侵略和掠夺中国领土的事实,明确提出了战后对日本的处理决定,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大成果,是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基石。
一、《开罗宣言》及后继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
1.《开罗宣言》及相关国际条法的承继性和法理性
经中美英三国首脑商定的《开罗宣言》草案完成后,送斯大林咨询,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这说明该宣言得到二战主要同盟国一致同意,具有法定性。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联合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立即无条件投降。苏联8月8日对日宣战后加入该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这证实了两个国际条法的继承性。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次日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承诺“切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款”,表明日本政府无条件遵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其的制裁。
1972年中国和日本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中,日本政府再次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以上事实确凿证明《开罗宣言》及相关国际条法的延续性和法理性,并为当时日本政府所承认。还必须特别强调,1947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以及几届日本政府通过的反战决议等等,都是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影响下,反映了同盟国的意志、深受日本侵略的亚太地区各国民众的诉求以及广大日本人民对军国主义泛起的警惕。
2.《开罗宣言》等国际条法对日本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惩戒
永远不容许日本再发动战争。《开罗宣言》指出:“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这就定性了日本发动战争的性质是“侵略”,而绝非后来日本声称的只是“进入”。《波茨坦公告》进一步指出:“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明确宣告绝不容许日本今后再踏上战争之路。
不准日本拥有再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鉴于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给世界人民造成的灾难,同盟国商定,除永久铲除日本妄图征服世界的邪恶势力,还必须在日本建立“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直到“有确定可信之证据”证明“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
日本必须归还被其掠夺的别国领土。《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对与日本有争议岛屿的处理。考虑到日本归还岛屿可能会引起地域不清楚的争议,《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也就是说日本作为二战的战败国,美、中、英、苏等战胜国具有对其领土范围的解释权。
对战争罪犯的惩戒。日本当年鼓吹发动侵略战争的罪犯理所当然应为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受到惩处,所以《波茨坦公告》宣布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还世间以公道。
二、战后日本履行《开罗宣言》等二战国际条法的情况
《开罗宣言》将日本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然而战后日本右翼势力一直企图否定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成果,特别是否定《开罗宣言》等有关国际条法对其的惩戒条款;近年来更是变本加厉,妄图挑战战后国际秩序。
否定侵略战争罪行。日本在对外侵略战争中犯下的滔天罪行,是套在日本军国主义者脖子上的绞索,也是历史为日本军国主义者树立的耻辱柱。然而,日本右翼势力一直试图否认或篡改这些铁的历史事实:参拜靖国神社,修改历史教科书,公然抛出“侵略定义未定论”、“慰安妇必要论”,否认“南京大屠杀”等等,妄图在世界舆论和新一代日本人意识中淡化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行。
拒不归还钓鱼岛等岛屿。众所周知,钓鱼岛自古就是我国的领土。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给日本。而根据《开罗宣言》,被日本掠夺的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必须归还中国。1946年1月29日联合国盟军最高司令部发布677号训令,明确定义了日本版图范围在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主要岛屿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邻近小岛,并指明该范围不包括北纬30度以南的诸岛屿。而钓鱼岛群岛连其最北的黄尾屿都在北纬30度以南。更重要的是,同盟国具有对日本领土范围的解释权,日本必须接受盟国对日本版图的一系列规定。因此,日本拒不归还我钓鱼岛是对《开罗宣言》等国际法文件的公然漠视和违反。
修改和平宪法。《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政府必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这一精神主要体现在战后制定的《日本国宪法》。该宪法中由于规定日本永远放弃发动战争和以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不能拥有进攻性军事力量,而被称为和平宪法。这是日本当年向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也是日本回归国际社会的基础,它奠定了战后几十年日本和平发展的基础。但日本右翼势力一直谋求修改宪法,突破对日本拥兵和出兵的限制,企图将自卫队变为国防军,为发展成为军事和政治大国做好法律准备。
增加军费,扩军备战。《波茨坦公告》明确禁止日本保持能再次发动战争的军事力量。1976年三木内阁为了确保日本和平发展作出决定,日本的军费预算不得超过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而1987年,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废除这一限额,使日本军费开支急剧上升,2014财年国防预算高达48848亿日元。安倍还在军事政策上动作频频:修改《防卫计划大纲》,删除了“建设有节度的防卫力”的表述,明确提出要“提升日本军事能力”;推出《中期防卫力量整备计划》,不断提高自卫队的机动性和进攻性;今年又提出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大幅放宽日本对外输出武器和军事技术;而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则使日本几乎可以把军事行动扩大到全球范围。
三、捍卫《开罗宣言》,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
71年前,《开罗宣言》敲响了日本侵略者覆灭的丧钟;而今天,重温《开罗宣言》则是为了敲响对日本未来发展方向的警钟。日本长期受军国主义传统影响,当前右翼政治势力坐大,更加明目张胆地对内突破和平宪法限制、对外颠覆战后国际秩序;加上《日美安保条约》的撑腰,以及在领土问题上与其有共同利益的菲律宾、越南等国的呼应,日本更加有恃无恐。我们也越来越清醒地看到,当年《开罗宣言》所要惩治和消灭的日本军国主义并未完全根除。
日本右翼势力的行径已经引起了包括日本人民及其盟友在内的全世界的批评。日本右翼势力暴露出的狼子野心实质是否定第二次世界大战成果。安倍政权急于冲破二战对其形成的制约,所以在参拜靖国神社、否认强征慰安妇、美化神风队等否定战争罪行方面表现淋漓尽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自以为得计,实际上触犯了国际法的底线,把自己置于国际公理正义的被告席上。其言行直接触犯了原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利益,甚至与其关系密切的美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也罕见地表现出对日本的批评,更遑论二战中遭受日本铁蹄蹂躏的东亚等广大地区民众的愤恨。安倍政权的斑斑劣迹,遭到了日本人民的反对,国际上涌现出对日本右翼势力前所未有的舆论讨伐。
加快推进和形成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国际统一战线。与日本右翼势力的斗争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的特点,显然单靠中国一国力量会有所不足,应当加快推进和形成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国际统一战线。所谓“国际统一战线”内涵,借用毛泽东主席一句话,就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敌人缩小到最少……对我们来说,朋友越多越好,敌人越少越好”。由此,反对日本右翼势力国际统一战线包括:第一条战线,即对日本右翼势力本质有较清晰认识,坚决捍卫第二次世界大战成果,反对日本复活军国主义的国家;第二条战线,即在反对日本右翼势力否认第二次世界大战成果等方面能够达成共识的国家;第三条战线,即日本国内坚持和平发展、反对日本右翼势力的一些党派、团体和有影响人物。我们要巩固和扩大第一条战线,团结和稳定第二条战线,支持和发展第三条战线。
牢记历史教训,防止悲剧重演。日本右翼势力的一系列危险举动不仅是对《开罗宣言》的公然违背,更是企图否定二战胜利成果、挑战战后国际秩序、谋求重新成为军事政治大国进而主导东亚政治的表现,将给亚太地区和全球国际局势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日本的野心理应引起亚洲各国和世界人民的高度警惕。美国出于重夺亚洲霸权、遏制中国的战略部署,对日本的行为一再纵容、默许甚至支持,其结果不但将危害亚太人民,最终必将祸延自身。美国等国切不可忘记历史,不可疏忽日本的军国主义复活,要防止绥靖主义重演。
总之,《开罗宣言》确立的原则不容否定。这是用几千万生命换来的胜利果实,也是二战后世界和平秩序的重要保证。所有热爱和平的人,都应该维护战后和平秩序,不允许破坏、否认这一战后的胜利果实。只有坚定维护《开罗宣言》,才能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再度危害世界,才能维护亚太地区和世界来之不易的和平稳定发展局面。
(作者: 编辑: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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