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反腐高压态势不减,打“老虎”、拍“苍蝇”动作频出,换来社会风清气正,大快民心。但同时,“老虎”身边一批“狐假虎威”之辈大肆借权牟利,仍不可忽视。
梳理近年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可以发现,部分官员贪腐过程中,一些人不同程度地担任了“帮凶”角色。这些披着秘书、司机、亲属、情人等外衣的“身边人”,依附在贪腐官员权力之上,以“狐假虎威”方式获得权力的溢出收益。他们或借领导的“威名”违规违法办事,或成为领导权力交易的掮客,或与贪腐官员开“夫妻店”,“合作”以权谋私。例如,因受贿罪落马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伙同其情妇钟华开“夫妻店”,为多家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问题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企业钱款1800余万元。河北省大名县原县委书记边某的专职司机,利用与县委书记关系密切的便利条件,帮人“请托办事”,不到一年半时间里收受他人贿赂50万元。
“狐狸”之所以能假借官员权势“狐假虎威”,就在于他们能通过各种方式成为腐败官员的“贴心人”。他们以感情为说辞,逐步破开权力堡垒;以面子为抓手,和权力攀上关系;以肉体、金钱作为媒介,将官员拉下水。同样的路子,不一样的操作者,情人、司机、秘书……一步步发展成权力上的“寄生体”,游走在领导“势力范围”内,借权寻租。一些官员对身边“狐狸”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加以袒护。
贪腐落马官员身边“狐狸”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觑:
——破坏良好的政治生态。贪腐官员身边人员“狐假虎威”,与魑魅魍魉沆瀣一气,滋生腐败,破坏了原本正常的政治生态。一些地区、部门形成利益严重固化、圈子铁板一块的“腐败格局”,腐败窝案频发。
——助长用人不正之风。“狐狸”们成为落马官员“贴心人”,对其喜好拿捏得“极其到位”。处于“狐狸”们营造的“和谐氛围”中,一些官员们忘乎所以,将是否为“贴心人”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唯一标准,严格的用人标准形同虚设。
——加剧腐败扩大危害。从“自己腐”到“一起腐”再到“一锅端”,领导身边的“狐狸”通过瞒天过海、上行下效、顺水推舟、狐假虎威等各种方式,将官员权力“递延”,腐败面迅速扩大。
“狐狸”危害不小,但狡猾善隐蔽。他们违法乱纪之事大多附带在落马官员的累累劣迹中。在案件查处中,他们动辄以“领导指示的、领导安排的、领导要求的”为借口,将作恶之事推卸干净。这导致人们对贪腐官员身边“狐狸”关注度不够,对其危害认识不足。
因此,继续加大打“虎”拍“蝇”反腐力度的同时,抓“狐狸”工作也要引起重视,要常抓不懈,“狐害”必除!
一方面,身边人“有病”,领导必须一起“吃药”。首先,要严格执行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的选拔使用制度。一直以来,一些领导官员无视规章制度要求,带着秘书、司机升迁,将工作人员变成掌握领导大量隐私的“心腹家奴”。“狐狸们”借权违法乱纪底气十足。
其次,要对领导官员权力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让“狐狸”无“威”可借。秘书、司机、亲属和情人之所以能在贪腐官员庇护之下“狐假虎威”,就是因为缺乏监督的权力“虎威”十足,领导“一言堂”、家长作风等独断专横问题严重。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这是防范“狐狸”为伥作恶的根本之策。
另一方面,抓“狐狸”还需完善法律法规,使打击于法有据。以往一些腐败案件往往严查“老虎”,却放过了“狐狸”。其中原因之一是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例如,目前“性贿赂”还没有“入刑”,结果往往是贪官被查,情人没事。随着反腐工作向深入开展,亟须把抓“狐狸”纳入法律治理范围,消除法律盲区,杜绝“狐狸”们的侥幸心理。
反腐不能留死角,抓“狐狸”绝不能手软!(半月谈记者 郭远明)
(作者:伍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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