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造清郎网络空间的道路上,“善管网、管好网”的同时也要堵上网络执法者的滥用公权力删帖的制度漏洞,真正让网络成为民众理性建言的自由空间。
作者:庞胡瑞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1日宣布,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启动一项针对“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力度空前的专项整治行动。
从舆论反馈看,该项整治活动有别于低俗性内容、违规违法内容的集中整治,是新年来首次针对媒体“亮剑”。2014年,媒体正从“社会道德的审判者”沦落到舆情的产生主体,从“21世纪”到“央视财经频道”媒体身份的舆情落差使得此次挥刀割痈的整治显得尤其必要,而从有偿删帖入手有如打中了媒体不规范行为的“七寸”。目前国内网络敲诈、有偿删帖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不给钱就发稿上帖”、“给钱就撤稿删帖”。一些网站或不法分子假借开展批评性报道或“舆论监督”之名,向涉事地方党政机关和企业索要“赞助费”、“合作费”等,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但需要警醒的是在媒体进行自我革新、励精图治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外部因素中“公权力删帖”的存在。在删帖的灰色地带中,公权力删帖虽然堂而皇之挂上“监管”的帽子,但背后的社会危害更有甚于有偿删帖。2014年3月31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魏某宁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删除帖子,并收取他人“好处费”,2009年至2012年,魏某宁收取11人“好处费”共计70余万元,海口龙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魏某宁有期徒刑10年。该案的最大争议点在于魏某宁收受贿赂全部来自帮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人员彭某在“天涯”、“凯迪”网站删帖。地下的“公权力删帖”的交易生态圈也呼之欲出。
“公权力删帖”存在监管的制度性漏洞。网络监管者权力巨大,来源分散,但从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来看,多机构“九龙治水”式的网站内容监管无非共同肩负内容审查的业务职责。监管机构的庞杂,外加内容审核标准的不统一造就了删帖工作的运行近乎“暗箱操作”。随意删除不受社会舆论监督,就为腐败分子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目前,网络执法者行“公权力删帖”屡屡出事,说明了知法犯法,走向腐败不归路的核心权力运行不透明,缺少公开化的监督。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制度性漏洞。
打击有偿删帖也需严打公权力删帖,不仅是现存政策的必要补充,更是净化网络空间、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的题中之义。在打造清郎网络空间的道路上,“善管网、管好网”的同时也要堵上网络执法者的滥用公权力删帖的制度漏洞,真正让网络成为民众理性建言的自由空间。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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