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议《立法法》的议程备受瞩目。从中,我们可以读出公众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真诚拥护,对移除法治行进道路上砾石的热切期待,对扫清法治实施过程中浊气的强烈吁请。
在习近平治国理政“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无疑是尤为重要的一环。它与全面深化改革一道被视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与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提供基本动力、基本保障、基本支撑,推动社会主义事业滚滚向前。
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之后,随着大量的解读和充分的讨论,共识逐渐形成。
法治统一性的问题,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顶层设计中,找到了解答;法治协调性的担忧,通过“五大法治体系”“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等治理设置,得到释怀;法治系统性的质疑,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参与主体对接中,得窥全貌。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的明确,实现了执政党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自我超越、自我提升。
与此同时,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不仅为全面依法治国写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让人们看到了法治走上“快车道”的光明前景。巡回法庭的建立,多起冤假错案的平反,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7省市试点,公检法在羊年春节前后先后公布20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这些措施是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的细化与落实,理顺司法体制,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与时俱进的法治正能量价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生活诉求。
认识的统一和司法改革的推进,愈发使人们洞悉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开阔的法治格局、丰富的法治内涵、宽广的法治外延;愈发唤醒了人们对法治支撑并贯穿其中的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坚强信心。
全面依法治国将开启现代化治理体系迈向新境界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纠正把法律制度视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绊脚石等错误认识,坚决改变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影响法律有效实施的大气候。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法治才能成为中国前进的坚强保障,从而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到2020 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间十分紧迫,任务艰巨繁重。在我国这样一个人治文化根深蒂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化解比其他国家更多更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高的智慧谋划推进依法治国,实现长期执政、长治久安,走向民族复兴。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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