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因崔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内容的微博,方向崔索赔32万,崔反诉索赔67万。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各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崔赔偿4.2万,方赔偿4.5万。方表示上诉。(记者唐李晗)
(作者:唐李晗 编辑: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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