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在方便生活推动社会和历史发展同时,也伴生出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恶之花”。网络空间是现实的延伸。现实中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害的不良行为,大量地向虚拟网络世界转移,以青少年人群为目标的网络不法行为乃至犯罪行为正显示出比现实暴力更大的危害性。
近日一个名叫“纳年纳兔纳些事”的贴吧被封。这个贴吧放任一些活跃分子,长期宣扬反党言论,污蔑、丑化、中伤党和国家领导人,丑化中国历史,对抗战、建国等历史进行歪曲抹黑,有组织有预谋地对意见不合的青少年进行长期欺压、恫吓、凌虐,人身攻击、恶语谩骂、追踪围剿、人肉搜索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并且祸及家人亲友。
2015年6月15日,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东园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遭遇被6名年龄相仿的女生围殴,并被逼拍裸照。随后,其裸照被上传至QQ空间。从当晚10时到12时,该QQ空间内容转发量已超过300次,对少女造成二次伤害。
无独有偶2015年6月22日23时,一起名为“网曝江西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的视频在微博广泛传播。网友对事件中的打人女孩的人肉搜索就一直未曾中断过。“白衣32号文雯”、“永新拖鞋女”、“32号裸照”以及“反对校园暴力”先后冲上微博实时热搜榜。仅“白衣32号文雯”微话题的阅读数就超过了3.4亿,相关微博讨论超过7万条。
从层出不穷的典型事件来看,青少年权益被侵害已经扩大到网络空间,影响深远。未成年人正处于心智成长时期。一是青少年本身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二是青少年需要正确的引导,三是青少年需要好的网络文化产品服务和帮助。党中央向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就曾表示,青少年是网络的主力军,保护好青少年不受各种毒箭的侵袭,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维护未成年人的网上权益已上升到中央的高度,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能让中央领导如此重视,表示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
网络空间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具有隐秘性。隐秘性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侵犯了他人权益而不自知。典型的心态是,一些人并不认为网络语言暴力有什么过错,用语言攻击他人也不用承担什么后果。
若放任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合法权益肆意侵害的内容存在、传播,甚至是漠视纵容“人肉搜索”、网上约架,那网络空间便成了“法外之地”,加之一些机构和单位的不作为更是滋长了网络空间的暴戾。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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