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就《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办法规定,今后企业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后,应按照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如果配方注册的产品一年内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中出现2次以上不合格,则不予再注册。
办法同时要求,上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标签、说明书应当与产品配方注册批准证书一致,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模糊性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婴幼儿配方乳粉命名和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检验机构等社会组织推荐或监制;非转基因字样;零添加字样等内容。
一旦出现违法违规情形,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作者: 编辑:ADMIN)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