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两项法规颁布后,湖南省委及时召开省委常委会进行学习,并以省委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引导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11月3日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颁布后,各地纷纷投入到对这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的热情中去,但如何让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成为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却是一个现实问题。对此,湖南省委及时召开会议,要求以三个规定动作在全省各级党组织中开展深入学习,三个动作简易而内涵深刻,干脆利落却并非能轻易落实。
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理解、吃透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和实质内容,是学习这两项法规的根本目标,也是贯彻好落实好这两项法规的基本前提。十八大以来,党在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新任务,两项法规无疑是因时应势的党纪党规的创新和完善,既是对已有党纪党规的破旧立新和丰富,又是在为日益严峻的治党管党形势补足制度短板。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就必须准确解读其具体条款文字释义,不可误读,更不可妄议;将《准则》和《条例》的实质内涵牢记于心,作为言行准则,由内而外,外化成在执政为人上随心所欲而不逾党的规矩。
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扛在肩上,明确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关键要抓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明确作为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各级党委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的主心骨和领导核心,在抓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上具有关键作用,明确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起来就是督促落实各级党委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明规挺纪之责、以上率下之责。这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当前正在深入实施的“四个全面”战略、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巡视反腐监督执纪等各级党委当前主要工作任务紧密有机的结合起来,明确党委责任定位、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追究。
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抓在手中,立即抓、深入抓,抓长抓常抓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紧抓在手中,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才能让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实现将党纪党规挺在前面,让两项法规落实为铁规,成为悬在党员干部头上一把达摩克斯之剑、划设在脚下的政治规矩“红线”、植入心里的思想紧箍咒,起到时刻警示、警醒党员干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作用。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抓在手中,关键在趁热打铁抓早,要在抓细,重在抓长抓常,只要久久为功,必能让两项法规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永葆共产党人人民公仆本色的铁规。
(作者: 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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