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福祥向记者展示自己手中的身份证,以及由内蒙古警方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摄/记者 刘畅
12年前,黑龙江一个叫薛福祥的男子的户口被人迁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的人口系统中的头像也被换成了一个陌生人。
多年来,在北京工作的薛福祥无法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也无法住宿旅馆和酒店,就连银行都拒绝为其办理业务。
12年后,当薛福祥开始投诉有人冒充了他的身份后,警方删除了他的户口,使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黑户”。
日前,《法制晚报》记者陪同薛福祥开始了他的“恢复身份”之旅。
身份成谜
证件头像非本人处处受阻 警方:系统升级
1975年出生的薛福祥是黑龙江省延寿县中和镇的一名居民,从2004年开始,薛福祥一直在北京工作。
2016年1月中旬,薛福祥给《法制晚报》打来电话,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关于“身份”的遭遇。
薛福祥告诉记者,他虽然在北京工作生活,但户口一直在老家延寿县中和镇派出所。
2009年,薛福祥回到老家办理了二代身份证。从2010年开始,他的身份证就出现了问题,只要他在车站、银行或者是住宿时刷身份证,系统里就会出现一个陌生人的头像,因此他几乎不能在任何需要查验身份证的地方办理业务。
“我当时就给延寿县中和镇派出所打电话,询问这到底是什么原因。派出所给的解释是因为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升级,会暂时出现错误,让我等一段时间就好了。”薛福祥说:“这些年里我的身份证几乎就没用,只要一刷就会出现那个我不认识的人的头像,好几次差点被扭送公安机关。尽管已经有了女朋友,但因为身份证和户口的问题,我们一直无法登记结婚。”
户籍追踪
家中三人户籍迁至内蒙古 原籍户口被删除
2015年9月,薛福祥以找人拼车的方式回到了黑龙江省延寿县,来到中和镇派出所,希望警方可以为其更换身份证并纠正错误。延寿警方却给出了一个让他吃惊的回答:“你的户口已经迁走,这里的户口信息已经删除了。”
薛福祥当即要求查询是谁迁走了他的户口,警方的户籍警察打开电脑系统让他看,系统中没有显示到底是谁迁走了他的户口,不过倒是记录了给他办理户口迁移的前任户籍警察的名字“鲁虹”。
9月16日,薛福祥租车赶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公安局和平派出所,延寿警方查询到的信息显示,他的户口已经被迁到了这里。
派出所的警察接待了薛福祥,当警察把薛福祥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系统后,再次出现了那个陌生男子的头像,由于头像与本人不相符,警察拒绝了给他办理身份证的要求。
也就是这次内蒙古之行,薛福祥才知道,自己的户口早在2004年就被人迁移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与他一起被迁移出来的还有自己的弟媳和侄子。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迁移到乌兰浩特市之后,薛福祥的弟媳居然在户口系统里变成了薛福祥的“妻子”,他的侄子也变成了他的“儿子”。
《法制晚报》记者从一份名为《准予迁入证明》的文件中印证了这一说法,在这份内蒙古警方开具给黑龙江延寿警方的文件中,薛福祥的身份为户主,其弟媳的身份为妻子,其侄子的身份为儿子。
内蒙古以被冒用之由删除户口 当事人成黑户
从内蒙古回到北京后,薛福祥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黑龙江延寿警方,希望警方可以查清到底是谁把他的户口迁走,同时希望警方可以恢复他的户口,恢复他的身份。遗憾的是,这些电话并没有发挥作用,他的身份证依旧显示的是另外一个人的头像。
2015年12月22日,薛福祥在北京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告诉他会立即联系他原籍的警方,让他们派人到北京为他解决问题。
2016年1月3日,有自称是警方的人打电话给薛福祥,要求和他见面。见面后薛福祥才知道,来人并非自己原籍的延寿县公安局,而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公安局的警察。内蒙古的警察把薛福祥拉到了乌兰浩特,随即开始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了笔录。
2016年1月6日,在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内蒙古警方正式告知薛福祥,因为其身份证属于“被不法人员冒用”,为此内蒙古警方删除了薛福祥的户口信息。
警方向薛福祥送达了《重复户口注销证明》,同时告诉他,凭借此证明,他可以回到原籍黑龙江省延寿县,要求警方为其重新落户并恢复身份。
薛福祥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当天是警方派人送他到长途车站并给他买了车票,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所有系统里都没有了他的信息,他成为名副其实的黑户。
内蒙古警方
称不明身份人员办理迁移 建议黑龙江恢复
2016年3月3日,记者陪同薛福祥来到黑龙江省延寿县,按照内蒙古警方的说法,延寿县警方在见到那份《重复户口注销证明》后,会无条件为其重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在延寿县公安局,《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看到了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警方出具的函件,该函件详细介绍了薛福祥及其弟媳等人户籍是如何被迁移到内蒙古自治区的。
这份《关于注销被冒用薛福祥信息户口的函》显示,内蒙古乌兰浩特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 2004年6月2日由不明身份的人从黑龙江省延寿县中和镇派出所出具的手写户籍证明三人分别是薛福祥、刘延霞(薛福祥弟媳)、薛兵(薛福祥侄子),据此,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于2004年6月7日发给黑龙江省延寿县《准予迁入证明》。2004年6月9日由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黑迁字第00286152),落户乌兰浩特市和平派出所,落户时留下的两张照片已非薛福祥和刘延霞本人照片。
原本薛福祥三人已经从黑龙江延寿迁往内蒙古乌兰浩特,但2009年3月25日,薛福祥又在延寿县中和镇派出所办理了二代身份证,2010年1月4日又办理了户口本。
薛福祥、刘延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用身份信息,且有黑龙江省延寿县中和镇开具的《户籍证明》、《迁移证》,户口迁移到乌兰浩特市和平派出所的薛福祥、刘延霞、薛兵的身份信息被冒用。
在全国重复户口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下发的数据错误中有薛福祥、刘延霞、薛兵的重复信息,2009年9月18日注销了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中的刘延霞、薛兵户籍:鉴于薛福祥、刘延霞、薛兵及其家人从未来过乌兰浩特市办理户口事宜,且被不法分子冒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应将我处以薛福祥名义落户的虚假信息做删除处理,建议黑龙江延寿县公安局应将被删除的薛福祥的真实信息予以恢复。
延寿警方
迁移系真实户口信息 应由内蒙古恢复户籍
在延寿县公安局户籍科,一位姓杨的科长接待了薛福祥,《法制晚报》记者以随行者身份全程旁听了双方的对话。
这位杨姓科长告诉薛福祥,延寿警方已经收到了内蒙古警方发来的函件,也已经了解了薛福祥户口及身份证的事情经过,不过延寿县警方不能为薛福祥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恢复工作。
杨姓科长解释说:薛福祥的户口是通过合法手续迁移到内蒙古,那是真实的户口信息。内蒙古警方不应该只是简单的删除,而是应该把真实的户口转回到黑龙江省延寿县。现在内蒙古警方的这种做法太过简单,根本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建议薛福祥去内蒙古自治区,找当地警方协商,恢复他的户口信息。
在被问及为什么在2004年就已经把户口迁走,但2009年薛福祥还是可以办理身份证时,杨姓科长回答说:那是因为薛福祥的户口虽然已经被迁走,但当时延寿这边的系统里没有及时删除他的户口信息,所以薛福祥还是在2009年办理了二代身份证。
在被问到是谁把薛福祥的户口迁移走的这一问题时,杨姓科长表示这一点无法查实,并且具体办理的户籍警察鲁虹已经调到公安局的其他部门工作,加之已经过去了12年,无法查出到底是谁迁走了薛福祥的户口。
双方说辞 户籍科长:程序和手续都合法 此事太蹊跷
2016年3月16日,《法制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这名姓杨的延寿县户籍科长,杨科长表示对这个事件曾经进行过调查。
杨科长介绍说,薛福祥在此前曾经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过投诉,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杨科长对该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从调查的结论上看,因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警方出具了《准予迁入证明》,因此延寿警方才为薛福祥办理了户口迁移,这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都是合法完备的,没发现有警务人员违法违规的现象。
杨科长告诉记者:“我从事了30年的公安工作,从来没见到过这种情况,这个案子太蹊跷了。我们延寿县是一个贫困县,地理位置也很偏僻,为什么会有人把我们这里的户口迁到内蒙古自治区?这个事件太过蹊跷,我头一次遇到。”
内蒙古警方:资料已经给延寿 应先恢复户口
2016年3月8日,《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电话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大队石姓队长,石队长一直负责薛福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石队长告诉记者,薛福祥的案子应该回黑龙江延寿县办理。“户口这事,我们现在不能给薛福祥恢复,因为当时(办理户口)的相片不是他本人。”石队长说,现在已经把这事查清楚,资料已经给延寿了。
石队长说:“我们跟延寿县公安机关的对等部门已经明确的答复了,内容就是(建议延寿警方)把薛福祥的户口给人恢复了。”
石队长表示,第一,延寿警方不应该让薛福祥来回跑,浪费个人的资源和财力;第二就是先把根本问题解决了,户口和身份证都给先解决了。
石队长说:“延寿县依法就应该把薛福祥户口恢复了,不要影响人的工作生活。最起码坐火车都没有权利,这是人的基本权利。你公安机关错了,你知错就得改。”
记者手记 户口迁移程序严谨 问题出在哪?
截至报道刊登之前,薛福祥还在不断地通过电话与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警方联系,希望不管是哪一方,能先恢复他的户口和身份证,遗憾的是两地警方都推说是对方的责任,拒绝由自己恢复薛福祥的身份。
在开始调查薛福祥户口和身份证事件时,《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曾向人口及户籍管理学的专家进行了咨询,详细了解了一个人如果要迁移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一个人如果要迁移户口,首先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拿到《户籍证明》后,迁移人需要到准备落户的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
正常办理的程序是在准备落户地由本人带着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提出申请,然后交给街道居委会签字,接下来由辖区的民警经调查属实后签字,所长签字,然后由户政科长签字,才能开出《准予迁入证明》。
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后,需要本人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接收地的派出所在收到迁移过来的户籍资料后,为迁移人办理落户,并办理新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从这一流程不难看出,如果一个人打算迁移户口,必须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落户地街道、派出所等多个机关办理,并且不是一次就可以办理完毕。要是想作假,或者偷梁换柱更换本人照片,程序上是完全不可能的。
但具体到薛福祥的户口和身份证,为什么这些不可能就都变的可能了呢?
文/记者 陈赢
(作者:赵琳)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