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儿童最佳成长环境,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保障。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子女监护照料、教育引导中起着至关重要、难以替代的作用。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监护不止是权利,更是责任,于情于理于法,父母都应该“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为孩子创造符合其身心特点的成长环境,而不是对孩子不闻不问。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倾听农村留守儿童的声音,并提醒外出务工的父母,不要忘了加强与留守子女的情感联系,因为父母的陪伴,是最好的关爱。
(作者: 编辑: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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