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于子茹)最高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近期办理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涉案罪名相对集中,涉案主体以男性为主,但女中学生涉及暴力伤害犯罪的行为有所增加。
“从近期检查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来看,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涉案罪名、涉案主体及作案手法均呈现一定特点。”史卫忠介绍,涉案罪名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几类,其中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以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为例,510个案件中,抢劫、故意伤害案件分别占总数的38.41%及37.68%。
校园暴力涉案主体以男性为主,女中学生涉及聚众暴力伤害犯罪成为新的增长点。史卫忠举例,广东省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5年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涉罪未成年人915人,男性占99%。
史卫忠还表示,中学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较高。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小学生占15.3%,中学生占79.3%,大专院校学生占5.4%;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中,普通中学学生占29.5%,职业学校学生占41%。
除涉案罪名及涉案主体外,作案手法也呈现出简单性和突发性特点,拉帮结派,恃强凌弱现象较为突出。以陕西西安临潼区检察院所办案件为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眼神、微小日常摩擦事件引起的纠纷占48.6%,经济、感情纠纷占37.5%。
(作者: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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