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伙为求前女友复合拍跳水视频(网络配图)
法院判决:
承担四成责任赔偿21万余元
事后,死者小勇的父母将小军、小春以及事故发生河段的管理者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63万余元。近日,攀枝花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事故发生时小春已年满17周岁,他跳水后小勇随之下到河里,最终发生小勇溺水死亡的危害后果,前者的跳水行为与后者的溺水死亡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前者应对后者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 编辑:连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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