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申请,利害关系人任瑞媛、袁野到庭参加诉讼。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2001年至2011年,任润厚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98.505549万元;涉嫌贪污人民币69.16738万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折合人民币1209.900337万元及部分外币、物品。任润厚于2014年9月30日因病死亡,提请法庭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
庭审中,检察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相互进行质证,诉讼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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