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7月11日电题:司改决战之年看公检法的“大动作”
新华社记者罗沙、杨维汉、陈菲、白阳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11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在贵阳召开,就进一步推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作出详细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迎难而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改“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在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公检法又将有哪些“大动作”?
新成效:攻难点、破难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鲜艳的五星红旗、嘹亮的国歌……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了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被称为“啃下一块硬骨头”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司法责任制改革,更被视为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记者从公检法三家的会议了解到,目前,全国法院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已经完成,31个省区市和兵团检察机关分3批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公安改革不断破题前行,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攻难点、破难点,无疑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最鲜明的特点。
“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引司法机关继续攻坚克难。
针对目前改革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司法机关如何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落实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制度,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对入额满一年的法官要进行办案绩效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一律退出员额。
——推进庭审实质化,切实提高出庭作证率和律师辩护率,推进控辩对抗实质化,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
——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
——完善和规范检察官员额制,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公安部门针对公交、地铁等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寄递物流、无人机、共享单车等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推动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全警执法教育培训,切实做到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经过本轮司法改革,一个崭新的、符合司法规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正在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我们将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说。
新期待: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改革持续发力
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指引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
记者获悉,近年来,人民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电子法院、网络法院、跨域立案等新模式,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现在所有检察机关均可提起公益诉讼,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老大难”问题。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检察机关将抓紧抓好全面铺开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在司法解释中规范监督机制、完善办案规则;在办案指南中细化实体审查标准、程序操作要领,确保公益诉讼改革布局落地生根。
公安改革方面,从户籍制度改革到驾考改革,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地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要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司法行政改革,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更高要求。
最高法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完善消费、物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领域诉调对接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司法改革就要跟进到哪里。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检察机关将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
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公安改革砥砺前行——
推进各项“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狠抓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若干措施的落实,优化营商和服务环境,年内28项措施要全部落实到位。
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力争到年底基本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必须到场办理的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
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研究推出更多利民便民新举措。切实完成好年内1300万人进城落户的任务。
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王小洪表示,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实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模式等改革举措,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
新挑战:科技创新与司法改革融合,用“智慧司法”更好实现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大数据、信息化时代的司法体制改革,能否站在人类的“智慧之巅”?
答案是肯定的。近年来,上海、贵州等地司法机关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探索了一条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融合的新路子,改变了许多传统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提高了管理、决策科学性。
“大数据、信息化在司法领域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改变了传统的司法模式,成为改革的重要推动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说。
“提起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想到的不能仅仅是‘增编增人’‘加班加点’。”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提出,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推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全面推进讯(询)问语音同步转录、智能辅助量刑建议、监督结果智能纠错等人工智能系统建设,推动移动终端办案系统应用。
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提出,大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坚持把警务改革的动力和科技创新的活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不久的将来,我们将感受怎样的“智慧司法”?
——法院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
——司法数据和业务应用、外部协作、诉讼服务等无缝对接,满足不同平台、不同网络、不同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
——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供证据审查、法律条文和案例推送、文书自动生成和校核等服务。
——数据支撑、情报引领的公安机关打击机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完善研判、指挥、侦查一体化实战指挥处置机制,增强侦查打击的精确性、主动性、时效性。
——强化核心技术手段研发应用,着力提升打击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
“高科技的引入对司法效率是一个极大的提高,在司法公正方面可以取得出乎想象的成效。对今后司法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运用,我充满期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志铭说,“‘智慧司法’正在成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参与采写:丁小溪、卢国强、黄安琪、汪军)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