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内景
互联网法院内景
试水5类涉网案件集中管辖,平台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浙江高院决心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在前期充分论证和大量准备的基础上,2016年9月,浙江省委改革办和浙江高院分别向中央改革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设立互联网法院试点,中央改革办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程来杭调研,最终形成改革试点方案上报中央。
杭州中院副院长邵景腾说,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是应运而生:从经济基础和地域优势上看,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杭州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从政策生态环境来看,国家信息经济产业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浙江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等落户杭州,已形成全国性的跨境电商、网上产品质量监管、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信用示范体系;从城市发展定位看,G20杭州峰会的成功举办,推动杭州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杭州市委要求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
2017年5月1日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正式上线“网上诉讼平台”,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5类案件。当事人5分钟起诉立案,原告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起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勾选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文。系统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同时系统自动计算诉讼费用,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缴纳。随后,系统将自动向被告送达诉讼信息,被告网上登陆查看提出抗辩。
举证环节,当事人可以随时在线提交各类电子化证据,而质证也在网上完成,系统会提示当事人针对每一项证据都一一填写质证意见。
截至8月15日,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5分钟,平均审限32天,开庭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初步彰显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效率、公开、便民优势。
今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作者: 编辑:沈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