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大杀人案】据中青在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四川师范大学命案#宣判,被告人滕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曾在2016年连砍室友50多刀致其死亡。对此,被告人表示不上诉,被害人家属表示难以接受。2016年4月,央广网曾以《川师杀人学生:想死不敢跳楼 杀人让法院判我死刑》报道过该案件:
芦海清不止一个绰号,脸上永远带着“高原红”,大家喊他“红红”“脸脸”。他喜欢唱歌,从高中的课间表演逗乐,到大学的舞台和琴房,再到与异地女朋友的视频对话,他的歌声没停过。3月27日,同乡室友滕刚(化名)对他砍了50多刀,身体支离破碎,那歌声再也不能响起。
“你的选择/没有错/我欠你的太多。”半个多月过去,听到有人突然放起这首《你的选择》,和芦海清高中同宿舍生活3年的挚友郑鹏(化名)在电话那头大哭着说:“我又想起他了。”这是20岁的芦海清生前最爱唱的歌。
事发前夜 被害人和嫌犯曾长谈
3月26日晚上,像往常一样,芦海清和异地恋爱的女朋友吴雨(化名)在电话里说笑问候。唯一不同的是芦海清说自己心情不太好,和人闹了矛盾。当晚宿舍有人播放音乐,芦海清跟着哼唱了两句,滕刚有些不耐烦地说:“唱什么唱,你以为自己唱得有多好吗?”
两人因此打了一架,扯破了衣服。据滕刚被警方带走后向接触人陈凤玉(化名)转述,“芦海清用皮带抽了他的脸”,芦海清则是头上肿了个包,嘴也受伤了。吴雨在电话里埋怨他太冲动,芦海清笑着说:“没事,我俩已经说开了,男孩子嘛,打完一架说开了就没事了。”
而这一架,对滕刚来说却是一次爆发。他告诉陈凤玉,芦海清之前曾把垃圾扔到滕刚的垃圾桶里,或把脏水泼到了滕刚面前的地上,这些举动都被滕刚视为是芦海清对他的故意冒犯。“两人吵过不止一架,滕刚认为是芦海清太了解他的性格了,利用他的性格故意挑衅。这很不可思议,我觉得都是些非常小的事,根本不值得在意。在一个宿舍,这些可能都是无心之举。”滕刚的代理律师罗律师在看守所第一次与滕刚见面交流后,认为他不太正常。
吴雨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不久听芦海清提过一次滕刚:“他告诉我滕刚的个性不太好,脾气有点冲,合不来,但平时也没什么积怨,只是不愿一起玩。”吴雨偶尔和芦海清微信视频聊天时,其他室友总是在背后开芦的玩笑,纷纷探过身子和视频里的吴雨打招呼,“但从没见过滕刚在视频里露面。”
其中一位室友在去年11月17日发了一条附有6人合照的QQ空间状态:“虽然我们有时会耍耍嘴皮子,也会在生活中产生一些矛盾,但大家毕竟都是男人,很快就能和好。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你们学会包容,关心,体谅等等。”滕刚在下面回复:我需要关心爱护帮助和照顾。
滕刚告诉罗律师,26日晚上打完架后,他把芦海清叫到宿舍楼的学习室里,想跟芦海清说清楚,并和解。
这是两人上大学以来的第一次长谈,分别讲了各自的成长经历。滕刚试图跟芦海清解释自己的精神状态,说“自己不太正常,有过两次自杀经历”。他甚至告诉芦海清,“自己之前就有过想杀他的念头,不太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说不定哪天就把他杀了,让他尽量不要招惹自己”。
滕刚认为自己这番如此认真的话,芦海清似乎并不相信。末了,芦海清告诉他:“谢谢你今天饶我一命啊。”最后这句话激怒了滕刚,他认为芦海清是在嘲讽他。
第二天一早,滕刚看到芦海清将头天晚上打架扯破的衣服丢到了自己的垃圾桶里。他彻底被激怒了,他把这个举动视为挑衅,决定杀了芦海清。
(作者: 编辑:吴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