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双一流”建设高校遴选认定体现了哪些战略考虑?
遴选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既要破除封闭固化的做法,打破终身制,又要考虑高等教育战略布局,考虑国家急需、特色鲜明、无可替代的学科。注意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落实“四个服务”要求,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积极探索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中国道路中国模式。
二是鼓励和支持高水平建设。“双一流”建设的目标是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前列或行列,是突破性工程,重在扶优扶强、引领示范,必须坚持高水平、鼓励高水平、支持高水平。
三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把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作为遴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因素,把“211工程”“985工程”等作为重要基础,发挥“双一流”建设对区域、行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
四是扶持特殊需求。对于经过长期建设、具备鲜明特色且无可替代的学科或领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但在第三方评价中难以体现的高校予以扶持。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遴选,既要体现冲击一流的水平,也要与我们的国情国力相适应;既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也要与以往重点建设项目平稳衔接。专家委员会讨论确定:以学科为基础,一流大学拟建设高校从一流学科拟建设高校中遴选产生,主要根据客观数据和综合评价。
有两个主要考虑:一是落实稳中求进、继承创新的原则,既要继承原“985工程”建设基础,又要以改革促进发展,以改革增加建设动力,特别是加大对那些需要加强建设的高校的压力,实行存量改革、激发活力。二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并有利于加快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同时,考虑到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整体建设任务更重,示范效应更加明显,更需要提升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打破身份固化、激发建设活力,将一流大学区分为A、B两类。这样做主要是希望督促所有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加快改革、加快发展,并推动归入B类的高校正视差距、奋起直追。
在具体工作中,将做到三个同等,即同等重视、同等建设、同等评价。同等重视,就是一视同仁,都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都是冲击世界一流的重点建设对象;同等建设,就是建设方案同等要求,政策经费等都同等覆盖;同等考核,都按照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标准评估考核,一个尺子一个标准。
4、遴选认定的第三方评价是如何选择的?结果是否达到预期?各方对此次遴选的评价如何?
对于大学、学科的第三方评价,目前国内、国际有几十种。选用第三方评价的原则,一是坚持中国特色,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国家需求、坚持传承中国文化,引导高校把“四个服务”作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简单套用国外的标准排名,不把中国特色狭义理解等同于学科特色;二是坚持综合性、多维度,利用各类评价,从各个侧面、多个维度对高校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与单纯的人才指标、论文指标挂钩;三是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用。
专家委员会经过比较论证,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考虑第三方评价的权威性、影响力及高校认可度,从我国实际和可操作性出发,确定采用的国内国际评价为:
(1)4类国内第三方评价:一是人才培养类,体现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涵盖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二是学科水平类,体现高校学科水平;三是贡献奖励类,体现高校学科的社会贡献;四是政策导向类,综合考虑高校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政策连续性等因素。
(2)高校认可度较高、客观性较强的的国际第三方学科评价,体现各学科点的实力水平及国际影响力。
依托选定的上述第三方评价,专家委员会论证形成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认定标准,突出考查有关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学科水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贡献度等。评价大学办学质量是一个世界难题,国内外从来没有一个评价及其标准能够获得大家的一致认可。此次遴选认定制定的标准,是在现有条件下比较科学合理、共识比较广泛、负面影响比较小、相对最可行的标准。
此次遴选得到各方的认可和好评。有关地方表示,“双一流”建设站位高、视野广,体现了国家计划国家标准,有利于全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专家委员会委员认为,程序设计科学合理,不申报、不评审,杜绝了不正常的人情往来,结合各种因素依据第三方评价结果实行综合认定,标准全面客观,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高校认为,不申报、不折腾,不干扰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有利于学校把精力和重心放到自身内涵建设上来。有的高校表示,标准客观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虽然自身没有占到“便宜”,但充分认可。
5、遴选认定工作有哪些机制创新?
三部委在总结以往重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高等院校设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工作的推进机制,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校认定遴选机制的改革创新,主要有:
一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战略专家咨询组织,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创新,也是实施推进的重要保证。专家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委、高校、科研机构、学会协会和咨询机构的代表组成,特别兼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代表,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权威性,不仅在认定遴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建设方案咨询、跟踪指导、建设中期和周期评价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改革认定工作流程。采用认定方式遴选,不组织高校申报,不需主管部门推荐,在确定一流学科建设范围时,专家委员会不对具体高校或学科进行评审,而是根据国家战略、水平标准、特殊需求等原则,论证确定认定标准,再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专家不直接对某一高校是否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做出评判。认定标准对所有高校一视同仁,不区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最大程度保证遴选的公平公正、开放竞争。
三是依托第三方评价。认定遴选标准的依据、数据,充分依托第三方评价,根据已公开发布、可公开获取、高校普遍认可的国内、国外第三方权威评价结果确定,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体现内涵发展要求,注重既有成效的客观评价、整体评价、质量评价,不与各类头衔的人才数量、各类基地平台条件等挂钩,坚决纠正高校数人头、拼硬件、铺摊子等恶性竞争、短期行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作者: 编辑:吴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