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针对有公众申请环评信息受阻的问题,环保部环评司司长崔书红今日表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公开。对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上级管理部门应该督促其进行公开。
资料图:河水疑遭污染,出现大量死鱼。中新社发 骆云飞 摄
在环保部今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天津某家环保组织申请环评公开,29家钢企仅有两家提供。针对公众或环保组织向企业和政府部门申请环评信息受阻的问题,请问贵部会采取什么解决措施?
崔书红回应称,信息公开是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前提和条件。环保部对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先后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从环境影响评价这个角度,环保部还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目前正在修订;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该说在规章制度方面,信息公开是比较全面的,大家看到新修订的环保法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6年环保部主动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是16432篇,环保部政府网站总访问达到7.1亿次,总访问人数达到了9100万人次,月均访问人数近760万人次,在促进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崔书红表示,现在关于信息公开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个是不愿意公开,第二个是公开不规范,第三个对公开以后,公众的询问回复不及时、不彻底等等,问题还是存在的。
关于信息公开,还是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公开。对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上级管理部门应该督促其进行公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这样的案例,地方有的环保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的情况下,环保部也会发函予以纠正。
另外通过公众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也可以促进地方的信息公开和企业的信息公开。
关于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最近环保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垃圾焚烧发电,现在环保部正在做工作,要求所有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厂子门口通过大屏幕,把环境信息、排放信息对公众公开,另外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跟地方环保部门进行连接。通过这些措施改变信息公开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作者: 编辑: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