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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学校为主 什么是学生欺凌?国家给出明确界定

发布时间:2017-12-28 08:58:27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沈静文 见习记者万存灵)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最新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2.4亿儿童因为各种原因遭受学生欺凌。在我国,尤其是近年来,学生欺凌问题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教育部等十一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对学生欺凌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规范处置程序,明确不同情形的学生欺凌惩戒措施。

“欺凌”一词已为公众熟知,但事实上在当前实际工作中,对学生欺凌还缺乏明确定义。为此,《治理方案》首先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更具体、更易操作,这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概括的《治理方案》的特点,“我们在防止学生欺凌方面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确实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防止学生欺凌重视不是特别够的问题,多方联动的机制还没有健全,对惩戒学生欺凌的手段还很缺乏,特别是对欺凌程度的界定、程度的划分、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置还缺少明确的规定。所以说基层部门包括学校特别强烈呼吁抓紧时间出台一个更具体、更易操作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