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问:请简要介绍《治理方案》制订的过程?
答:为加强《治理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教育部邀请校园安全、学校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有关专家组成文件起草小组,于2016年12月启动文件起草工作。起草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充分调研。对2016年发生学生欺凌事件较多的部分省进行了实地调研,结合各地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起草了文件初稿。
二是座谈咨询。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专家和地方教育安全管理方面负责同志的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是征求意见。将征求意见稿向部内有关司局、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在综合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治理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四是会议审定。经部党组审议后,《治理方案》提请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要求对《治理方案》作了修改,并经中央综治办等十个部门会签。近期,根据十九大精神,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治理方案》。
(作者: 编辑:沈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