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讯 □本报记者方历娇
包间不设最低消费,但包间的菜价却另藏玄机——同一道菜在包间的价格比散桌贵许多!昨日,读者张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在武昌某餐厅用餐时,就吃了包房“免费”的亏。
今年3月底,在武昌工作的张女士,带着家人到单位附近一餐馆用餐。因散桌人比较多,张女士拿着一本菜单一边看,一边问包房服务员是否有包房及有没有最低消费。得到没有最低消费的回答后,张女士选了一间安静的包房,一家人吃得还挺舒心的。
然而,在结账的时候,张女士却发现有点不对劲:菜品的总价格貌似比自己预料的要多出许多。她很纳闷,是不是算错了?于是反复查看菜单,终于醒悟:该餐馆的包房和散桌有不同的菜单,菜品一样,但价钱相差甚远,比如同样一盘小炒黄牛肉,散桌卖36元,包房却要48元。
为此,张女士找到该餐馆的经理理论,“一样的菜,包房价格高那么多,你们也没有提前告诉我,得退我差价。”但餐馆经理却表示,“菜单都是制定好的价钱,每个人在包房消费都一样,得照常付费。”
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得面红耳赤。最终,张女士还是按照包房的菜品价格结账,一桌菜与散桌相比,贵了两百多元。
至今,张女士还是觉得餐馆的做法太不厚道,自己当了回“冤大头”。
律师点评
金报律师援助团成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孙志军律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时,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餐馆包房的用餐环境要比散桌的环境好,即使菜价相对较贵,但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违反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但餐馆必须告知顾客实际情况。如果餐馆没有如实提供信息,甚至误导消费者,让顾客误认为包房内和散桌是一样的价格,则顾客有权只按照散桌价格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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