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23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宣布:今后两年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约每升0.21元)、370元(约每升0.32元);2017年年底后,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北京等地油品质量已提前升级至第五阶段,加价幅度基本到位,每升仅涨价约4分钱。
按照国家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截至今年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明年年底;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年底。这意味着过渡期后,车用汽、柴油新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
油价不会立即涨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士称,这次公布了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五阶段价格上调标准,并不意味着各地车用汽、柴油价格立即上涨。除北京等地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价格基本调整到位外,各地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取决于各省份或城市何时升级油品质量。
关于油品质量升级谁“埋单”,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是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成本、消费者负担一部分成本的原则确定的。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人员透露,此次石油企业约承担了三成左右的成本提升。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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