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昨日,省物价局下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3年下半年结算电价补贴的通知》(鄂价环资〔2014〕6号),我省共有5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获得电价补贴。
这5家公司分别是武汉绿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武汉汉口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创冠环保黄石有限公司、荆州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通知》规定,此次核定的垃圾发电企业垃圾处理量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入厂垃圾量;垃圾发电企业的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量按每吨280千瓦时计算;电价补贴标准为省级电网分摊的每千瓦时0.1元。上述5家企业入厂垃圾处理量共计1130578吨,将获电价补贴共计261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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